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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孩子抵触第二胎,这件事得怪父母

本帖由 漂亮的石头2015-02-26 发布。版面名称:知乎日报

  1. 漂亮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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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些第一胎孩子对于第二胎孩子的抵触来自于哪些方面?

    [​IMG] 程毅南,大学学的心理学和经济学,工作后从事投资分析,曾经高产,现不定期活跃

    从心理学的家庭关系理论上,讲点学术的东西吧。

    一胎抵触二胎这件事,整口黑锅,还是要父母来背。

    这口锅分 2 份:

    1. 长期锅:父母在儿女教育这方面,系统性地长期失职

    2. 短期锅:父母在这次事件中,沟通失职

    先说短期锅——沟通。

    母亲是妇科医生,在这方面观察比较多。在观察到母亲怀二胎的时候,4-5 岁以上的一胎们的反应是十分复杂的。有很多一胎是十分兴奋的,比如知道自己要有弟弟妹妹了非常兴奋的,总是抱着妈妈肚子听动静的;也有很多很焦虑的,一遍遍问妈妈如果你有了弟弟妹妹会不会还对我好;也有撒泼胡闹、满地打滚的……在子女出现明显的情绪信号后,父母一定要采取应对措施,以维护家庭关系的平稳。在家庭关系的维护中,最最重要的一环是沟通,这也是最难的一环。因此在家庭中,在各种方面都处于绝对优势地位的父母,也一定要承担沟通的全部责任。

    沟通可以有各种方式,针对不同的孩子会有不同的方式。比如对显现出成就取向的孩子,可以走“带着个弟弟妹妹会锻炼你的领导能力,你会获得父母更多青睐”这个方向;比如对依赖性强的孩子,可以走“以后有个弟弟妹妹陪你玩,你不会孤单”这个方向;对好奇心强的、是非观念强的、懂得讲道理的,沟通方式都不一样。对无理取闹撒泼打滚的,实在不行,在贵国打一顿又不犯法(虽然政治不正确,但很多家庭就是这么干的,而且也有效地度过了矛盾期)。

    当然,二胎的最好时机还是在孩子没有明确独立意识的时候(3 岁以前吧),要么就是明显成熟以后。因为事实上,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讲,多一位家庭成员一定意味着家庭资源分配方式要改变,而 3-12 岁的孩子,在道德认知体系上大多数还处于“唯利是图”阶段,或者用儿童道德发展理论的学术名词来说,叫“前道德阶段”和“他律道德阶段”。

    • 前道德阶段的孩子以自我为中心,认为世界上所有东西都要围着自己转,如果出现一个弟弟妹妹抢东西,那就要抵制和反抗。这是一个比较基本的生物求生反应,而你也很难对这个阶段的孩子说“理性点!”——他们是不讲理的。所以只能以最简单的利害关系来许诺,比如“给你的东西绝对不会少”啦,“带弟弟妹妹带得好还会有更多奖励”啦,等等。在弟弟妹妹出世后,稍大一些的孩子会发现妈妈的时间被新生儿占据,所以有些会索求一位亲人的独占权——“既然妈妈必须照顾弟弟妹妹,那爸爸 / 姥姥 / 奶奶就必须照顾我,不许碰弟弟妹妹”。这种时候父母可能为了短暂的安抚,也只能就范。
    • 他律道德阶段的孩子服从权威,权威认为好就是好,权威认为坏就是坏。而弟弟妹妹的(准备)出生,可能会导致对一胎的冷落,从而使他们误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被父母抛弃,这也是非常令父母头疼的,因为这种想法更为复杂、矛盾,无理取闹也会发生在这个阶段。父母一方面要增加母爱和父爱的投入,尤其要更重视一胎的心情(反正二胎天天就知道吃喝拉撒睡),消除他的被抛弃感,另一方面不得不赏罚并施地管理这个孩子,要么对一胎提供更周全、更有安全感的关注,要么利用孩子对外部权威的屈服强行度过这个阶段。
    • 再之后,进入了自律道德阶段后,也就是俗称的“懂事了”,孩子会理解很多社会规矩和人际关系的法则,明白人们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相互作用才能共存,能够站在他人的角度想问题、能理解他人的感受,这个阶段就比较好沟通了。不过这个时候,一胎和二胎的年龄差距也比较大了……差个 10 来岁的话,说是叔叔也不为过吧……哈哈

    (更多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描述可以看 @曾小傻 的答案为什么有些小孩子会干出很残忍的事情,长大了却不会了? - 曾小傻的回答

    但总之,父母绝不可以逃避沟通的责任,而将“懂事”的责任丢给孩子。“孩子还小”也算是中国一句常用语,用在这个情况里其实很恰当。小孩子不可能懂那么多道理,对新事物的承受能力也有限,调节情绪的能力也有限,出现冲突在所难免。一方面孩子要从这些事情中慢慢学会与弟弟妹妹共存,另一方面父母也必须要积极引导,并且营造一个既尊重新生命、也尊重老生命的氛围。这些都是短期内要考虑的。

    再说长期锅——教育

    新闻里也说了,这对父母对孩子太过溺爱,导致这个孩子非常以自我为中心,道德认知发展缓慢,对亲人不满就以跳楼、自杀等幼稚的方式来威胁。孩子形成这样的性格,父母的责任是最大的。上文中涉及到的儿童道德发展也可以看出,所谓“极为任性”,其实是道德发育落后,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对权威、对社会规矩、对普遍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社会规律的认识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说,父母在对孩子的教育中,没有树立足够的权威,更没有让孩子学习基本的对生命、对亲人的尊重,也没有教会孩子在现代文明社会中合理地应对家庭矛盾的方式。

    所谓“溺爱”,从社会关系理论的角度讲,就是在投入“爱”的过程中,缺乏了权威树立和责任意识培养两个过程。

    “权威”听起来是个挺贬义的词,但事实上这对孩子的道德发展非常重要,父母和师长作为权威对孩子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并对“对”与“错”进行解读,这其实是孩子对社会规矩认知的重要途径,而所谓健全的“三观”绝离不开一个完整、健康的对社会规矩的理解。如果父母在树立权威中缺位,又在上学期间对老师树立的权威进行破坏,那么这个孩子可能就很难形成一个健全的三观。

    责任意识则更为复杂,要求父母在“无条件”地给予孩子关爱的同时,也要让孩子明白他们对家庭和父母所负有的责任,他们也需要关心和爱护父母,体谅父母,关注和理解父母的喜怒哀乐,其实就是人与人之间交往最基本的“共情”能力。这也是所谓“情商”培养的重要一环。当然,这并不是说父母在和孩子“交换”爱,或者在“谈条件”、“你做到 XXX 我才爱你”这种,而是培养一种对他人应有的同情和慈悲。

    这里延伸一下,社会心理学大致将人际关系分为两种:社群关系(communal relationship)和交易关系(exchange relationship)。社群关系中,关系中的双方对对方都有一种额外的责任感,给予和接受都是按照需求来走的。与之相对的,交易关系中,来往主要取决于公平和互利,较少涉及到相互责任。社群关系更为长期,一般出现在亲人、密友之中,比如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基本从孩子的需求出发对孩子给予,完全忽视公平,而孩子对父母的赡养也是出于需求出发,忽视赡养对自己带来的(负)利益);交易关系则一般出现在新入环境、工作环境、熟人、陌生人之中。

    社群关系其实有点像共产主义,每个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然后大家按需分配。这其实也是大多数家庭中的分配方式。很亲密的朋友之间所说的不分你我,也是这样的。但这种社群关系,除了对对方的关心和爱护之外,互相抱有的责任感也是必不可少的。举个例子,比如你有个闺蜜落难,你没有那种“她不好了我就是应该帮她,没什么为什么”这种责任感,而是“反正我惨的时候她也没帮我,我凭什么帮她”这种交易性质的想法,那么其实很难称得上是“闺蜜”。

    最后,做下总结。一胎对二胎的抵触,无论出生前后,极有可能是不可避免的,父母要对一胎产生的负面情绪做出及时、合理、因人制宜的反应。而如果长期来看,要避免“溺爱”造成的各种问题(不局限于二胎),则一定要在与孩子的交往过程中树立足够的权威,并培养他的责任心和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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