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ss,Gender Studies | Literature 一、官员、学生、僧侣和道士 1、每年 官员阶层受荫于官方的作息时间规定,包括节假日和每日的工作时间。根据官衔级别、社会身份、治乱之世和季节等因素,作息时间不同。 「休沐」:在汉代,官员每五天可以有一天不办公,这一天叫「休沐」。(例子见《汉书》卷 46,页 11 下;卷 50,页 12 上;又见《后汉书》卷 74,页 3 下。)「休沐」制度一直沿用到隋朝,只有南梁规定十日一休为「例假」。 「旬假」或「旬休」:唐至元,每月十日、二十日、二十九日(或三十日)休一天。(《唐会要》[《丛书集成》本]卷 82,页 1518—1521;《通制条格》卷 22,页 4 上。) 明朝和清朝逐渐废除每 X 天休假的「例假制度」。 民国政府按西历重新规定星期日为休息日。 杨联升认为,休假时间不断缩减的现象说明官员的事务(哪怕是繁文缛节)增加,也可能表明皇帝越来越像一个严厉的主人一样对待官员。此外,杨联升认为:「我们必须考虑另外一个因素,那就是官员的住所。可以断言的是,汉代官员习惯上住在他们的官署,而不是住在家里(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1938],页 351—353。)。因此在理论上,虽然平常他只在清早和傍晚(指下午三时至五时,注)正式办公(参见《说文解字诂林》第十四下,页 6643 下—6647 上。),但是在日夜的任何时间他都可以处理公务。由于大部分官员住在他们的官署,休沐的假日对于家庭在一定距离内的官员来说,等于是一个回家的休假。根据史籍所载的例子,在这样的一个假日里,一个清廉的官员由于无力乘车或乘船,会步行回家。一个喜欢交际的人在回家途中,会首先拜访他的亲戚朋友(《后汉书》卷 106,页 12 上。)。无疑地,很少官员会不肯休假。」 汉代的一段时间,官府里必须至少有一名官员在夜晚职守。 南北朝时期,官府实行官署轮值(后代沿用)。 唐代,官员习惯早上或下午去官府。如果京城官员需要参加早朝,那么下午去官府,后回家。 大多数唐代官员晚上和家人住在一起,不再像汉代要许多天才能回家一次。官员有了现代意义上的「通勤」。 法定节假日。唐宋时期,根据节庆大小,放一天、三天、五天或七天。春节和冬至是大庆,放七天。据杨联升统计,唐代每年共有大小节庆五十三天。包括皇帝寿辰放三天,佛诞日和老子诞辰日放一天(仁井田陞《唐令拾遗》,页 732—735。)。宋代每年共有大小节庆五十四天,但被称作「休务」(不上班的节庆)的只有十八天,其他时间应该要照常上班。随着佛道衰微,宋朝不再规定佛诞日和老子诞辰日为假日。 元代每年共有大小节庆十六天。 明清政府规定三个主要节庆:春节、冬至和皇帝的生日。但明清有长约一个月的「寒假」,十二月二十日左右,全国官员「封印」,一个月后「开印」。「寒假」期间,官员需不时到官府照料,但所有司法案件停办。 还有一些事情能获得官方批假,所计天数通常包括旅程,如果不包括会注明: 父母住在三千里外,每三年有三十天「定省假」回家探亲(不包括旅程);住在五百里外,每五年有十五天「定省假」。 儿子行「冠礼」,假三天;亲戚行「冠礼」,假一天。 儿女成婚,假九天(不包括旅程);亲戚成婚,假五天、三天或一天。 父母亡,强行解官三年;若为军职,解官一百天。(「起复」或「夺情起复」指官员获皇帝批准,在强行解官期结束前官复原职。注) 近亲亡,假三十天、二十天、十五天或七天;远亲亡,假五天、三天或一天。 授业恩师亡,假五天。 个人忌日,假一天。 五月有十五天「田假」,九月有十五天「授衣假」。 上述除最后一项,其他假期规定遵循宋代。 学生阶层: 中央官学(太学或国子监)的学生享受和官员大致相同的休假待遇。 为数众多的私塾学生只有在大节庆才休假(比如上面提到的春节、冬至和皇帝生日),不过明清时期的私塾学生也有一个月左右的寒假可休。 以农耕为生的家庭,子女上学依农时,他们通常只在农闲时上学。九至十四岁的儿童在一月、八月和十一月上学。十五至二十岁的青年在一月和十一月上学。宋代时这些学生就读「冬学」,因为只有在冬天农闲时才开课。 唐代中央官学的学生在每年五月有十五天「田假」,九月也有十五天「授衣假」。 僧道阶层: 较为严格,有所在组织自治的规定。 每年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僧侣必须住在寺庙里。这是源自印度佛教的「夏安居」,在中国,以一餐大斋开始,以一餐大斋结束。一说行脚僧会在这段时间受到暴雨和泥泞道路的困扰,一说这段时间外出会不自觉地犯下杀生之祸。(望月信亨《佛教大辞典》卷 1,页 79 之 3—80 之 3。《梦粱录》[《丛书集成》本]卷 3,页 19—20;卷 4,页 24。佛教的戒律反对杀生,在指定的月份和日子里也有不准屠宰的禁制,这一规定在许多朝代都曾施行。) 节庆和每月的初一、十五开门迎香客。唐代等一些朝代,僧侣会在抓住节庆和初一、十五的机会,筹款、放款,甚至从事一些商业活动。(参见杨联升的另一篇论文《佛教寺院与国史上四种筹措金钱的制度》) 2、每天 官员阶层。杨联升指出:「关于每日的工作时间表,令人觉得有趣的是地方政府长官的地位有很多地方都像皇帝。这种类似甚至从他们官署建筑构图的相像反映出来(当然,在比例上完全不同)。一个地方衙门,就像皇帝的宫殿,在前面有大门和庭院,两侧有警卫和属僚用的小户间,大堂相当于皇帝的正殿,主要用来执行仪式和其他正式的事情。二堂相当于皇帝的其他殿堂(特别是后殿),主要用来完成每日的职务。在一个小衙门里,二堂或二堂的部分常被指定为签押房。这个私人的办公室或事务室,官员可以用来阅览公文,也可以和他的亲信幕僚商谈,无论是在上午例常的办公时间,或者在下午、晚上其他随意的工作时刻。皇帝也会为了同样的目的,指定一个内殿或事务室,虽然不称为签押房。衙门后面的部分,用作长官家庭的住所,相当于皇帝后妃的后宫。」 通常,上午为照例办公时间。下午、晚上时间较随意。 皇帝的「朝会」时间大约在清晨五点至六点,少有七点以后的「朝会」。京城官员每天参会,每隔三天或每隔五天有一仪式性朝会。 怠惰的地方官员从下午开始办公,上午不办公。可见,地方官员人员众多,素质参差,自行制定作息时间表也是常有的事。雍正曾下令改革,督促官员勤勉。 中央政府用鼓、钟宣布办公时间结束。地方政府靠衙吏和差人「传梆」或「打点」。 官员上班签签到簿。从汉代以降,官员的工作时间和勤勉程度都是升迁的考核标准。 学生阶层每日的作息时间较为不一。中央官学的学生每日按中央官员的作息行事,私塾作息时间各不同,大体上免不了早起。早起早读,天黑之后还要回家还要夜读,和现在的应试学生差不多吧。 僧道阶层: 寺院用钟和鼓宣告时间,这些钟鼓声也能帮助住在附近的人知道时间。 清晨敲木鱼或打铁牌报晓(清晨四五点钟)。 二、农人、商人、工人 1、每年 农人。农业是古代中国经济的根本,历朝历代的政府都会通过「立法」和「历法」来干预农人的生产和生活。农人的作息时间和「历法」息息相关,它也直接关系到农业产量与农产品的品质。在汉代,「四时阴阳」的观念比往后任何一个朝代都被朝廷重视。尔后的每一个朝代,也都有中央或地方政府组织的农耕仪式(比如在立春这一天用鞭子抽打水牛),直到清朝末年。 宋代,每年的二月一日至十月一日为农忙季节。在此期间农民不能打官司。除了宋代,其他朝代也有类似有趣的规定,目的都是为了保证收成。 至于对「农忙」、「农闲」的定义,不同朝代各不相同。在一些施行「兵农合一」(如「屯兵制」)的朝代或地区,可能存在特别的规定。 农民的作息时间严格按照节气进行,有农忙和农闲之分,根据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略有不同,但在中国历史上并未显出大的差异,哪怕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也不会动摇。「作息时间」这个词语本来就很现代,它代表行事主体背后有某个机构(比如朝廷)或雇佣关系,这些对农民不起大作用,所谓「靠天吃饭」就是这个道理。 商人。 无论是什么朝代,都兴赶「集」,也就是地方性的市集,设在每月或每年的指定日期。这一传统一直保留到今天,比如庙会和农村的集市。 商人的作息时间较为自由,他们不「靠天吃饭」。商人也没有假期,生意自营,在商业发达的时期,假期才是生意最好的时候。到清末民初的时候,许多商人终年不休,称「连市」。 春节是一个例外。包括旅店、药店和饭店在内的所有商业都在春节歇业一两天。 工人。 唐代,每年三月和七月为「长工」,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和一月为「短工」,其他月份为「中工」。 只有室内的手艺才需要晚间工作,大约只有半年(譬如自九月起至三月止),用来补偿一年之中这段时间较短的白天。(《支那经济全书》卷 2,页 642,页 649。) 工人是个工业革命后新兴的词,是一个笼统的现代概念。古代中国的所谓「工人」大多受雇于工匠师傅和大户人家,尤其做奴仆的「工人」一年四季少有自由支配的时间。 根据主人(「雇主」)的需求不同,做工的人做的活计也名目繁多,时间更难支配。比如养蚕的人家需要帮工根据吐丝结茧的时间加以照料,如果主人不自用而是拿出去卖,那么这些帮工可算是名副其实的雇佣工人了。 2、每天 农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话说得没错,但只说了一半。我认为,这句话是针对农村男性劳动力而言。还有一种人,她们被称作「农妇」,是农夫的妻子,是农业社会的女性劳动力。据史料记载,农妇在白天的主要工作是纺纱织布、做菜做饭、养孩子这类基础手工活。所以每天中午,农妇要给家里的男性劳动力送饭,顺便也帮着干农活。晚上,如果家里有足够的灯油,她们会忙到半夜。似乎,对农妇日常生活和农妇形象的描述千百年来没有什么变化。在中国的农业社会中,「弥赛亚时间」是缺席的。此外,在宋元时代的四川,农民学会用「耕鼓」和「田漏」报时、计时、划分时间,也是很聪明的。 农人每日作息似乎亙古未变,但商人的作息时间时时再变,变的原因和政府对商业的态度、政策以及民间对商业的接纳程度、参与程度息息相关。 从汉代到唐代中叶,商人被划分在市内特定的区域从事商业活动,政府严厉监管。 中午击鼓三百下开市,日落前七刻钟击钲(zheng4,铜制乐器,形似钟,有长柄。注)三百下闭市。这一规定延续至九世纪。 十二世纪时,市镇内自清晨至深夜都有商业活动。政府减少市场控制,商人的时间宽松了,活动地区也较自由了。最自由的是做小买卖的小商小贩,他们形成的市场叫「草市」。 工人每天的起居作息有点类似农人,但根据季节导致的昼夜长短和天气原因,会略有变化,否则也是工作一整个白天。不过总地来看,学徒的工作时间最长,工作量最重。学徒、奴隶、仆役三者形成被统治阶层中最下层的人群。 参考文献: 杨联升:《帝制中国的作息时间表》(原文为杨联升用英文写成,题为Schedules of Work Andrest in Imperial China,发表在"Studies in Chinese Institutional History"上,一九八二年由梁庚尧先生翻译成中文,收在他的论集《国史探微》里) 杨联升:《佛教寺院与国史上四种筹措金钱的制度》 葛兆光 : 《严昏晓之节——古代中国关於白天与夜晚观念的思想史分析》 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 *文中所有括号加注皆为转引。 查看知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