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时,两个股东分别持有 50% 的股份,法人写其中一人的话对彼此有影响吗? 周永信,投融资律师,微信:877811366 两个股东各占 50%股权,被称为最差的股权结构。 这样的公司如果去融资,投资人会非常抵触。甚至一看是这样的股权结构,就直接放弃了。 基于多年的投资经验,和过往的失败案例,他们知道,这样架构的公司,最终几乎都会以失败而告终(某知名连锁餐饮企业,就是因为这样的股权架构,而从无限辉煌步入风雨飘摇的,并最终导致董事长入狱)。 为什么这样的股权结构不好,没见谁系统的总结过。个人认为,之所以不好,是因为这样的架构,极易(概率在 99%以上)使企业陷入公司僵局。 那什么叫公司僵局呢? 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过程中,由于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分歧或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况,导致公司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 两个股东各占 50%的股权,那在公司中的收益权、决策权就都是均等的。但两个人的能力、资源不可能一样,对公司的贡献也不可能一样,这就会产生不公平。刚创业时没什么,但总有一天,贡献大的一方会对此有怨言,这时候矛盾就不可避免。 当然,也有极少数境界很高的人,为了做大企业,能够不计较得失,做到多付出少索取,可以避免这一层面的矛盾(比如柳传志、吴长江)。但下一层却是绝对避不开的,那就是决策权之争。 人的经历、经验、识见、性格、思维方式不同,所以在面对企业的各种问题时,会有不同的抉择和取向。即使大家都是为了企业好,每个人选择的路径、节奏、方式也会不同。这时候,企业必须要有决策,否则经营无法进行。 但如果两个股东都是 50%的股权,意见不一致,又谁都不肯妥协,那谁的意见都不会得到通过,决策就会做不出来。如果再有上述的经济层面的矛盾的话,企业很自然的就会陷入公司僵局。 企业的成功,要依赖所有股东的协作和努力。但人与人之间差别很大,不可能每个股东对企业的贡献都一样。所以在设计股权结构时,就要充分考虑各个股东 对企业的责任和预期贡献,设置与之相匹配的、非均等的股权结构(并应设有动态调整机制)。这样的话,每个人的责权利都与其持股比例大致对等,决策也容易通 过,企业也能平稳发展。 但大部分企业在创立伊始,是没有这种意识的,在股权结构上往往埋下隐患。当隐患暴露出来成为问题时,解决起来往往很难(比如雷士照明)。但只要能解 决,还是不错的。更多的是解决不了,陷入公司僵局,直至企业倒闭(某创业公司甚至在拿到融资的前夜,因为股东问题而直接散伙了,真是可惜)。 所以,对于股权结构有隐患的企业,最好能在隐患成为问题之前,就把它解决掉。这往往比较容易,成本也相对较低(比如海底捞,就是在解决了此问题后,步入发展的快车道的)。 查看知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