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法官,在你的法官生涯中,遭遇过怎样的风险? 法师大叔,曾经的法官,现在的律师。 哎,遇到过很多陷阱,想想挺心寒: 1、某买卖合同纠纷,判原告胜诉。案件结束后,收到个“原告”名称寄送的快递,里面是一张充值卡。遂打电话对原告一堆训并告知不能收,原告表示莫名:“我没寄过啊。”仔细一查,是被告公司附近寄出的。 2、收到立案大厅材料收转处转上来的当事人上诉状,特意包在“月饼礼券信封”的封皮里。一层层传上来不知道被多少同事看过封皮了,赶紧给庭里写报告。 3、院门口遇一老太太,岁数很大,腿脚似乎不便。喊下我让我帮她买午饭,并把钱往我手里塞。我一直不肯收,并告诉她按规定我不能碰你的钱,只能你自己买了。余光却看见有个女人拿手机一直往这边拍。后来才知道,母女两是来上访的,认为拆迁赔偿少了——一套 20 平的房子赔了 400 多万,但她们听说有赔的比她们多的。 所以看到说法官能死命收黑钱的,我每次都呵呵自己胆子太小了。也幸好我胆子小,不然早交代了。 求解,信仰圣光,谨守戒律,持握战槌,执掌正义 其他答主的提到的一些风险我也遇到过,但和我院的一位老前辈遇到的相比不值一提。 当时作为审判长的他承办了一个特大的团伙犯罪案件,其中一个被告人犯重罪,可能会被判处无期或者死刑。这个被告人告诉前辈,他的年纪其实不是检察公诉书上写的已满十八岁,而是才十七岁。因为他出生在农村,长辈很迷信,他出生时的生肖与长辈相冲,于是就假称大一岁。后来做身份证时,考虑到证件上大一岁也可以早一点打工,就一直没改。 前辈十分重视这个被告人的辩解,因为根据刑法:“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被告人的陈述属实,那么最多只能量刑到无期。由于涉案人众多,案情复杂,侦查机关多次发现新罪重新侦查。在到法院前,被告人已经被逮捕羁押一年左右,无法再用骨龄鉴定的方法确认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于是前辈决定自己到温州山区去查证被告人的陈述。 九十年代,山区交通极其不发达,村与村之间只有山路,生存条件极其恶劣。前辈用了一周的时间跋山涉水,寻访当时的接生医生,学校老师和被告人长辈,回来之后就开始持续性低烧。但他不就医,习惯性的自己买药吃顶上,要先把这个案件和因出差而积压的案子处理完。不久之后,他晕倒在审判台上。被同事送医后,医院确诊,一种罕见的寄生虫病已经彻底毁掉了他原本就不健康的内脏。这种寄生虫一般只存在于自然水体中,推测他可能是因为在山区饮用了不干净的水而被感染。 接下去的故事很简单:他住院了,他让同事们捧着案卷到他病床上去合议案件,直到他再也没法说话,直到他去世........ 我没见过这位老前辈,他在我进法院前就离开了审判台。听完故事的我问讲述故事的刑庭同事:为什么没有对他进行宣传报道?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同事回答说是他本人的遗愿:“他说他只是干工作,都要死了,多干一点工作吧,没啥可说的。” 查看知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