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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是每晚都看他,就无法欣赏他的美妙所在,这就是邓肯

本帖由 漂亮的石头2015-07-12 发布。版面名称:知乎日报

  1. 漂亮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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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NBA状元,蒂姆-邓肯,时代如何开始

    [​IMG] 张佳玮,微信公众号:张佳玮写字的地方

    1996 年春天,大卫 - 罗宾逊对乔丹提出了一点质疑。

    “我不知道迈克尔在做什么。他为什么要复出?他有个美丽的妻子,有三个孩子,他还想证明些什么自己没证明过的事儿吗?他不是已经证明过他是我们所见过最好的球员了吗?我们知道啊。在我看来,他是在追着自己的尾巴。为什么他就不能享受和自己家庭的时光呢?”

    也许,这就是大卫 - 罗宾逊和迈克尔 - 乔丹的不同。他是个绅士,是个完美公民,但他不能理解乔丹那种人:那种不顾一切想要更多胜利的偏执狂。

    但罗宾逊依然是圣安东尼奥马刺不可或缺的王牌。1996-97 季,因为背伤,罗宾逊缺席了赛季开始的六周比赛,马刺 3 胜 15 负。背伤好了,罗宾逊复出,随即左脚又伤了。实际上,那个赛季,马刺的伤病简直流行如瘟疫:罗宾逊、查克 - 佩森、查尔斯 - 史密斯和埃利奥特合计缺阵了 264 场比赛。

    于是,当时已经是球队总经理的波波维奇,把主教练鲍勃 - 希尔炒掉,自己亲自上任了。

    从此,波波维奇时代,正式开始——虽然这个开头,实在不大好。

    马刺以 20 胜 62 负结束了 1996-97 季常规赛。

    他们上一次这么糟糕,还是 1988-89 季。众所周知,那之后,他们迎来了大卫 - 罗宾逊这个救世主。1997 年这次呢?

    1997 年 1 月 29 日,在另一个不叫做 NBA 的世界里,NCAA 的沃夫德大学即将对阵威克森林大学。比赛前夜,沃夫德的教练理查德 - 约翰逊对队员们说:

    “我来告诉你们明天即将对垒的是谁,那是威克森林大学的蒂姆 - 邓肯,将来有一天,你们的六岁小孩会问你们要一件邓肯的球衣当圣诞节礼物的。这是你们对垒一个未来 NBA 名人堂成员的机会。这是你们这辈子能对垒的,最伟大的球员。”

    这是那个,在八年前,放弃了游泳,开始打篮球的,美属维京群岛的蒂姆 - 邓肯。

    很多年后,威克森林大学的主教练戴夫 - 奥多姆先生还是不时后怕:他曾因为观察不细致,险些与一个伟大球员失之交臂。那是 1992 年,奥多姆先生被请去看一场五对五的友谊赛。“会有 1992 年 NBA 榜眼中锋阿朗佐 - 莫宁哟”。奥多姆教练来了,希望找到他一直需要的,“有运动能力的,喜欢在篮筐附近打球的大个子”。

    然后他看见了一个 16 岁的大个子。哎?那个小子似乎不错的样子?他是哪来的?维京群岛?那是什么地方?那里的人可知道,篮球和椰子的区别?

    ——奥多姆教练去和蒂姆 - 邓肯搭话,结果大失所望。这个大个子低头看着他,嘴唇紧抿,双目圆睁。既不像是生气,又不像是高兴。他看待奥多姆的表情中,唯一能够辨析的是好奇——一条小狗初次看到螳螂那种表情。等好奇心衰减后,他停止了对奥多姆的观察,表现出一副“如果我对你的话表示不在意,你不会生气吧”的模样。嘿,这个精神不集中的小子,他知道我在说什么吗?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个子和宽肩,我干嘛浪费这么多时间?

    幸好之后,奥多姆教练又和邓肯交谈了一次,于是发觉先前的认识是错误的。这孩子逻辑清晰,思维敏捷,而且居然还会说点冷笑话。经常魂不守舍般发呆?那是他关注的方式。他不仅是运动天才,而且理解能力惊人。

    于是定了:1993 年夏天,邓肯带着一张没有表情的脸,去到了威克森林大学。连他那对尖尖的、酷似撒旦的耳朵,都像是为这个队名——威克森林大学魔鬼执事队——准备的。

    就在离开维京群岛的那个夏天,在后院的单挑中,他终于击败了姐夫里基 - 罗瑞——虽然罗瑞一直相信,邓肯早就可以击败他了。

    “他是一直故意让着我的。”

    邓肯是个岛上来的孩子,理所当然,会被人到处问。比如:

    “你身上这些衣服,都是岛上穿来的吗?”

    “不。是我到了这里买的。”

    他也会问队友,比如他跟队友柴尔兹的对话。

    “你家在哪儿?”

    “DC。”

    “DC 是哪儿?”

    “DC 就是华盛顿 DC 的缩写呀。”

    “那又是哪儿?”

    “……那是国家首都,是总统住的地方。”

    但无所谓,邓肯很快就让全美国记住他了。1995 年他读到大二,NBA 金州勇士队的总经理戴夫 - 特瓦基克已经说了,“当下大学篮球第一人是蒂姆 - 邓肯。没人接近他。”

    他用了 51 场比赛就创下了学校历史盖帽记录。大二他场均 16.8 分 12.5 个篮板。柴尔兹说起他第一次看邓肯打球时,依然会两眼发直:

    “他抓到后场篮板,一个胯下运球变向,推进到前场,然后像组织后卫那样传球!”

    那会儿,邓肯已经有 208 公分了。

    1996 年读完大三,邓肯场均 19 分 12 篮板 3 助攻 4 封盖,甚至还偶尔投投三分球。全 NBA 都在等他,但他还是决定继续在威克森林大学读大四,拿到心理学学士学位。这意味着,整个大学篮球界得继续多做一年噩梦。

    弗吉尼亚的教练巴特 - 贝莱尔说他在对阵邓肯前,做过这么个梦:他运着球穿过一个超市,看见个垃圾桶,他想把球投进垃圾桶里,但邓肯忽然出现,把球盖掉了。一次,两次,三次,邓肯毫不费力、略无表情地拒绝了每次投篮。贝莱尔教练记得日期:1996 年 11 月 24 日,凌晨 3 点 28。那天稍后,弗吉尼亚确实被威克森林大学摧毁了:92 比 63。贝莱尔教练说:

    “邓肯,一如我梦里一样,没允许任何人接近篮筐。”

    在邓肯对阵密苏里,拿到 18 分 20 个篮板 4 助攻 3 封盖后,密苏里的前锋德雷克 - 格力姆如是形容那种噩梦之感:

    “好像每次你回头看,邓肯都在盯着你。我简直要发誓,有五个邓肯在场上。”也就在这一晚,邓肯的盖帽数超过了前乔治城大学的铁血中锋阿朗佐 - 莫宁:他成了大学篮球史上盖帽第二人。然后,他很顺利的登了顶。实际上,不只是盖帽出色,整个大四赛季,他场均 21 分 15 篮板 3 助攻 3 封盖,投篮命中率是可怖的 61%。

    而且,他冠绝天下的封盖,只是他防守的副产品。所有教练众口一词的承认:邓肯的防守一点都不像其他盖帽大师那么劲爆,而是早熟沉稳。他的移动步伐,他的判断和意识,每一记封盖都不让人激动,而是水到渠成,仿佛在说“我早就计算到位了”。他几乎没有弱点。他就是个魔鬼。

    那年,凯文 - 拉尚斯的球探报告如是说:

    “邓肯是 1997 年选秀大会上最好的球员,肯定锁定状元;他有机会成为 NBA 的超级巨星……他可能成为一个统治级的大前锋,但他拥有成为统治级中锋的天分……有人把他和大卫 - 罗宾逊相比,但大梦可能更接近:他们有相似的灵活性和身高……邓肯有长臂和出色绝伦的时机判断,步伐和低位技巧则在持续不停的进步……他有全套的技巧:能以各种方式得分,能在低位单打,也能翻身跳投。他也能在外围中投。作为他这样尺寸的球员而言,他的传球技巧简直匪夷所思。他比绝大多数内线球员运球都要出色……而他最棒的地方还是其完美的防守。”

    而杜克大学的德尔曼的球探比较简洁,主要是这句话:

    “如果你不是每晚都看他打球,你无法欣赏他的美妙所在。”

    为什么呢?威克森林大学的奥多姆教练解释了:

    “我不太想把邓肯跟以前的伟大中锋做比较,只是,如果你在找一个每晚都稳定打出 A 级状态的无畏勇士,你很难找到比邓肯更好的了。”

    更重要的:

    “我相信每个球员,包括作为教练的我,都抱着为邓肯而战的心思打每场比赛。我们不想让邓肯失望。我们无比欣赏他为我们所做的一切。而且,他可是放弃了去 NBA 当百万富翁的机会,留下来打大四赛季的。”的确,1996 年如果邓肯进 NBA,会稳稳拿到三年 938 万美元的合同。

    他是个好球员,与此同时,他还是个好队友。

    邓肯自己,被问到“大三时你已经是全国第一阵容加 ACC 年度防守球员,为什么不选择早一年进 NBA 呢?那样可以多挣起码 300 万美元”时,如此慢条斯理的回答:

    “我推荐您看《揠苗助长》(《The Hurried Child》)。那本书教了我许多道理。”

    他从来不着急。 所以,大四的辉煌赛季,包揽各类全国最佳球员奖项时,邓肯自己也只是平静地看待这一切。

    “等我到五十岁,我会坐在加勒比海上一艘摩托艇上,想一想今年发生的一切——然后我就继续了。”

    1997 年春天,命运再度对圣安东尼奥微笑:因为罗宾逊的伤势,马刺常规赛只有 20 胜 62 负,他们有 21.4%的概率得到 1997 年 NBA 状元签——当然,波士顿凯尔特人的概率更高,常规赛 15 胜的他们有高达 36.3%的概率得到状元签。在 1997 年春天,状元签意味着邓肯……然后,马刺抽到了状元签。1987 年,他们得到了状元签,然后拿下了罗宾逊;十年之后,他们又赶上了好运气。

    有一个多年后已被许多人遗忘的细节:

    拿到状元签后,圣安东尼奥人民开始讨论,要不要选邓肯呢?在其他城市,这自然不算是问题,但圣安东尼奥人民考虑得很远:

    我们已经有了罗宾逊了,还需要一个据说跟他很类似的巨人吗?当地的一个报纸上,有 30%的市民表示,他们想要的不是邓肯,而是凯斯 - 范霍恩。那是犹他大学的大前锋,208 公分的白人,唱诗班少年一般的脸,袜子总是束到膝盖,从踏进大学第一年就是超级得分手,大四的时候场均 22 分 10 篮板 1 助攻,射程远到三分线外,号称“拉里 - 伯德二世”——实际上,范霍恩可能是第一个被拿来跟 NBA 史上最伟大白人球员伯德做接班人的家伙。在一部分圣安东尼奥人民看来,他和罗宾逊更般配些。

    当然,最后,圣安东尼奥马刺平静地做了选择:1997 年 NBA 选秀大会,他们用手持的状元签摘下了蒂姆 - 邓肯。在掌声中,穿着米色西装的邓肯羞涩的微笑着,站起身来;然后,现场直播的镜头转到了做出这一决定的马刺主教练波波维奇身上——那天他穿着件蓝色 T 恤,正绷着脸;发现镜头对着他时,波波维奇才尴尬的笑了笑。那个样子,仿佛他并不为此太高兴似的。屏幕下方打出了以下字样:

    1997 年状元蒂姆 - 邓肯。

    威克森林大学 21 号球员。

    211 公分,113 公斤。

    优点:出色的内线技术;全面的球员。

    弱点:罚球。

    大部分圣安东尼奥人民欢乐地接受了这个事实,还有小部分球迷则略带叹惋地看着新泽西网摘走了范霍恩。他们当然都不知道,时代的脉搏,开始悄然启动了。

    而且至今没有停止。

    本文来自新书《蒂姆 - 邓肯:永不退场》(暂时是这个名字)的第三章。

    嗯,就是我以前提过的马刺史那本书。

    全书三十三章。此刻正在配插图。

    正常的话,八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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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知乎专栏「张佳玮写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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