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煦,心理统计专业PhD / 移动设备社会学与心理学关注者 从专业角度提供另一面的常识: 1. 体罚并非中国大陆公众直觉的那么中国特色,其实相当普世。英国体系(包括前殖民地比如香港)的小学体罚有传统的程序,不过老师不能想打就打,校内的判罚确定后,由一位分担这项职责的副校长操刀。体罚曾经是清教徒的家庭传统,所以美国有不少州父母体罚子女不违法,比如科罗拉多州。新泽西州体罚子女违法,不过新泽西来拉人的警察私下说他也揍熊孩子,但会小心开车到山上揍,免得邻居投诉。 2. 主流的心理学并不那么排斥体罚。主要批评的是在体罚中不能控制家长自己的负面情绪。如果体罚成为施加者发泄负面情绪的习惯方式,体罚就失败了。我经常举一个体罚的正面例子:还很小甚至没学会讲话的孩子,对 220 伏电插座感兴趣,每次碰家长如果狠下心打孩子几下,为人父母者都会理解,其中不少还会赞同。 体罚适用斯金纳的行为学习学说。行为之后的奖惩会改变类似行为在未来发生的频次。与弗洛伊德的学说不同,斯金纳的学说获得实证数据压倒性的支持,弗洛伊德的学说基本被证伪。斯金纳学说在管理心理学中的发展证实,奖励的效应比惩罚大很多,奖惩与行为的时间衔接越紧凑效果越好。 3. 我对体罚的观点和实践经验—— *体罚利弊因人而异,目前在专业学术圈没有压倒性的支持体罚或反对体罚的观点(弗洛伊德的学说被压倒性的证伪;斯金纳的观点在实证上没有争议,但在政治上不正确,或者说不受欢迎) *家长在自身未能控制负面情绪的时刻,无权体罚子女。在家长控制自身的负面情绪时,其他人最好不干预家长的决策 *家长如果控制自身负面情绪,判断体罚有利,此时建议:体罚要瞄准,比较理想的是面壁、蹲马步之类孩子自己配合的安全形式;如果是尺子打手,家长应该把自己的另一只手和孩子的手放一起挨打,对孩子所受到的痛苦感同身受;体罚的中止要与行为的改变密切挂钩,比如孩子只要肯控制自己讲话的声量和行为,家长就停手。 4. 重要的事情要再讲一遍:务必要有一项孩子清楚知道的正面行为一旦发起就即时中止体罚。根据 Seligman 的习得性无助实验,不是体罚造成抑郁,而是无法由承受者主动发起行为中止的体罚造成抑郁。如果承受者可以主动发起行为中止体罚,这种体罚不仅不会促成抑郁,甚至还会治疗抑郁。我的实践是,只要孩子能小声准确说出自己刚才错在哪里,体罚即刻中止。 *关于弗洛伊德儿童期心理创伤学说的批评,请参考 TED 科普讲座 http://www.ted.com/talks/elizabeth_loftus_the_fiction_of_memory (可选中文字幕) 利益相关:身为人父、身为人子 查看知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