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明无食品添加剂及防腐剂的瓶装果汁饮品的保质期为什么区别这么大? 小明,食品研发工程师 先答一部分关于保质期的。 食品安全法里面有解释:食品保质期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根据食品原辅料、生产工艺、包装形式和贮存条件等自行确定,在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证食品质量和食用安全的最短期限。保质期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承诺,保质期一经确定并在包装上标注后,不得随意更改。另外一小部分有相关标准规定了保质期的按照相关产品标准标示。例如 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4.4 中规定酒精度大于等于 10%vol 的饮料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下次喝酒白酒的同志留意一下);一般标准规定的保质期是不低于 xx 个月。这个是为了把一些工艺、设备无保障的企业挡在外面,算是一个门槛。 从食品安全法这一方面侧面“不同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包装形式和贮存条件等自行确定“说明为什么同样 100%复原果汁会出现不同保质期的结果。 一、保质是保什么质 在中国,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必须有产品的执行标准,有国标、行标、地方标准的执行相关标准,没有的要向当地卫生部门备案企业安全标准。那就拿一个果蔬汁及其饮料的标准来说明吧! 包括,感官(颜色、气味、组织状态)、理化指标(总酸、可溶性性固形物、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微生物指标(细菌总数、大肠杆菌、酵母、致病菌等)。 在保质期内是企业自行承诺的最短期限,表明此期限内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绝对没有问题,符合产品标准相关要求。如果在其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可以追究生产企业的责任。 作为一般消费者看到一些保质期长达 18 个月甚至更久的产品而不敢买,怀疑其添加很多的添加剂或者其工艺破坏其营养物质。作为饮料现在的瞬时杀菌、复合包装材料来讲做到两年是没有问题的,现在企业也知道消费者这样的心态,加上好的包材更贵,反而直接标示 12 月甚至更短了事。 二、过了保质期能不能吃的问题 1)在《GB 7718-2004 预包装食品通则》中的保质期是这样说的: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质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预包装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 2)而在《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通则》中的保质期: 删除: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预包装食品可能仍然可以食用。 以上,举个例子,还是果汁 -- 葡萄果汁饮料吧,随着时间的花青素、叶绿素等会缓慢氧化,而产生褪色。保质期内颜色可以保证在产品标准以内,假如保质期过后半年后该果汁褪色至浑浊状,其他指标没有变化。显然这个果汁还是能喝的只是感官有些变化。 从前面的探讨中我们也知道,食品从制造出来开始就发生各种变化,厂家采取的措施,就是减缓这些变化发生的速度。良好的措施可能让变化变得很缓慢,或者部分停止,但不会全部完全停止。 另外在日本、韩国的食品一般标示最佳赏味期。 讲一个笑话一个人半夜 11 点 50 爬起来吃方便面,说忽然想起来方便面过了今天就过期了,12 点之前不吃掉就可惜了。 有相当一大部分国家包括我国,过了保质期得食品就得报废,不得食用或使用,这个其实是相当的浪费。笑话当然只是笑话,食品不会在到期这天,突发性地产生出很多有害物质来。所以说快过期的牛奶能不能喝,打折的冰冻肉丸能不能买,我想你应该心里有答案了。 我还想补充一些例子的,但是无奈语言组织能力太差,以后有其他问题再讲好了。 查看知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