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丁,肉吃多了,未能远谋 阅读原文 其实,我们爷爷奶奶辈就有练习生这个制度了。并且只要认真努力,做练习生还可以上人民日报。而如 @王瑞恩 所说到的,没准当时的选秀节目就是挑选劳模练习生呢! 这一则新闻配图“这是八号平炉代理炉长马忠满(左第一人)在教鞍山第二钢校的实习生陈锐(女)、孟宪综、白恒涛察看钢炉的火候。”,时间恰好是 1956 年 5 月 29 日的,也就是若干年前的今天。 从这则新闻就可以看出,练习生一词实质上被认为是“学徒”和“实习生”的同义词,但却用于商业领域(倒是同今天有点类似)。而我们回溯到 1935 年的文章中,也可以清楚的看到,练习生就是工商业中“学徒”的同义词。 并且进入到新中国后,我们还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练习生这一项制度: 商业部颁发“关于在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建立学徒、练习生制度的若干规定(草案)”自即日起正式试行的通知(1962年12月11日 (62)商组字第1818号) 我部制定的“关于在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建立学徒、练习生制度的若干规定(草案)”已经劳动部以(62)中劳配字第596号文复同意,现随文颁发,自即日起正式试行。 二、在技术性强的专业行业(如饮食业、服务业)实行学徒制度,在纯商业实行练习生的制度。现附发二十八个专业实行学徒、练习生制度的学习期限和业务、技术的要求规定。 而在《劳动》杂志 1957 年的文章中则提到练习生在实际生活中过多的被压榨,可能还要给老板娘的小孩把屎把尿。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练习生都是这样的体验。还有更好一些的,比如在著名的十里洋场上就有很多的银行练习生,他们的亮相还颇有今天“练习生”的风姿: 你看,经过在两百六十五人之中的层层选拔,大沪银行的练习生揭晓,是不是还颇有成团之感呢!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