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守甫,在野武将 阅读原文 当然是翻译造成的。这样的翻译是如何形成的,会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至少,17 世纪及以前的欧洲文献中,很少看到欧洲、中国爵位间这样的对应——一定要翻译的话,不少文献用罗马帝国的职官、头衔,来呈现中国的官爵(如《尼布楚条约》)。以中世纪以来欧洲贵族爵位来翻译中国的公侯伯子男,似乎 18 世纪开始才逐渐多见——背后的原因或许可以探讨一下。 这一翻译并不是特别糟,但我个人觉得,它在潜移默化中限制了我们对中国史、欧洲史的认识。 ~·~·~ 据说,罗马伊曼努尔二世国家图书馆有一份 16 世纪的拉丁语译《四书》手稿(约 1591 至 1593),我没有见到过,不知道其中是怎么翻译公侯伯子男的。以曾德昭(Alvaro Semedo)《大中国志》(ca. 1637)为例,其中介绍明朝爵位时,完全没有把公、侯、伯与欧洲爵位体系联系起来: Quecum:国公; Heus:侯; Pe:伯 Chi ho ei 指挥——1956/1994 年葡萄牙语译本注者认为 Chi 即“子(爵)”,似乎不妥。 截取自 1643 年意大利语译本 再比如,1687 年出版的 Confucius Sinarum philosophus 中,周公的“公”称为regulus,(鲁)哀公则是 Ngai cum, regulus regni Lu。顺便说一下,17 世纪欧洲的中国书写,并不认为秦统一前后,政治体制有很大变化;比如曾德昭觉得中国的体制从尧舜禹开始就很完备了,之后没什么大变化,自然不觉得有从“封建”到“郡县”的转变(参见:为什么黑格尔认为中国没有历史?)。这样一来,周天子和鲁国不是领主与封臣的关系,而类似明清的宗藩体制。所以《左传》里的各种公侯伯,都是小小统治者(regulus)。 更好的例子是 1689 年《尼布楚条约》。其中一等公佟国纲,拉丁语作“primi ordinis comes”。这里用 comes 而不用 dux(duke),是因为《尼布楚条约》拉丁文版是基于罗马帝国的制度来呈现满文清代官爵的。“Primi ordiniscomes”,是一个罗马帝国时期的头衔,四世纪碑文中有: 再如索额图,《尼布楚条约》中的满文结衔有:hiya kadalara dorgi amban (领侍卫内大臣),拉丁文作 Praetorianorum militum praefectus interioris palatii Palatinus——这当然非常罗马。我们知道罗马禁卫军将领称 praefectus。Praetorianorum militum praefectus,语法上可以理解为,禁卫军的士兵的将领,但这样的话 militum 就非常累赘。考虑到耶稣会士们学识渊博,这里的 militum praefectus 更可能是专名。五世纪开始,会从禁卫军统帅中任命 Praefectus Militum(“领军将军”),最初是临时的差遣,负责统帅出征的禁卫军,查士丁尼一世(484-565)时期成为常设官职(见 Kazhdan 编,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Byzantium)。这样的话,以罗马的中领军(Praetorianorum militum praefectus)对应大清的领侍卫(hiya kadalara ...),可以说是非常威武了。 换而言之,《尼布楚条约》充分说明,罗马正统不在沙俄在大清啊! 言归正传,法国传教士李明(Louis Le Comte)有《中国近事报道》(1692 年出版),只是说中国的头衔和 Comte、Duc 之类差不多,不过并没有明确把公爵翻译为 Duc,伯爵翻译为 Comte。他表示这些中国的头衔,他真的不知道用法语怎么说……换句话说,他拒绝以法国的爵位体系对接中国的爵位体系。 到了 1711 年,卫方济(François Noël )用拉丁文翻译《孟子》等书出版;其中使用了西方的爵位来翻译公侯伯子男,不过和现在习惯的对应方式有些区别: Kum(公),Dux Heu(侯),Princeps Pe (伯),Comes Tsu(子),Marchio Nam(男),Baro 其中,侯爵没有用后来的 Marquis,而用了 Princeps;子爵也没有用 viscount,而用了 Marchio——这也是比较神奇的。无论如何,这样一来,欧洲和中国爵位之间有了一种对应。 ~·~·~ 除了对《孟子》等经典文献的译介,外交文书也很重要——这个过程中,中国也需要翻译、理解欧洲的爵位。1793 年马戛尔尼来华,带来了乔治三世给乾隆的国书,当时广东巡抚郭世勋在广州找人译出,其中,马戛尔尼的爵位为: George Lord Viscount Macartney, Baron of Lissanoure 中文翻译为:热沃尔日(George)吗哩格德呢(Macartney) 公 (Lord Viscount) 哩萨诺 (Lissanoure) 吧咙 (Baron) 这里的公恐怕只是尊称,不是在翻译 viscount(今天说的子爵)。译者不知道该拿 baron 怎么办,就叫吧咙。鸦片战争后签订《南京条约》,情况就不同了: 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钦奉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璞鼎查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HENRY POTTINGER, Bart., a Major General in the Service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etc., etc. 严格来说,baronet我们今天称为“从男爵”,低于今天说的男爵(baron)。之后中英天津、北京条约,都以“世袭额罗金并金喀尔田二郡伯爵”对应“the Earl of ELGIN and KINKARDINE”。这个时候,中(东亚)与英国(欧洲)的爵位体系就正式对应起来了(我不知道有没有近代史的学者讨论过这个问题)。 到了 1860 年代理雅各翻译典籍的时候,他注意到已有的文献倾向于把公侯伯子男和 duke、marquis 之类的对应起来。他觉得这种翻译策略很糟,并提议按照每个词本来的词义来翻译,比如中国的“公”就翻译为“Just”(公正的)。 按照他的方法,dux(duke)或许可以按本义翻译为“帅”。甚至还可以这样翻译: duke:节度使; marquis:防御使; count:刺史; viscount:判某州(某地); baron:镇将。 这样翻译的话,我们就突出了加洛林王朝已降,牧伯之官逐渐成为身份标记的过程——及其与唐宋职官制度变革的相似之处。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不同的译法当然各有千秋,但背后是完全不同的比较历史的视野。将先秦公侯伯子男与中世纪以来 duke、marquis 之类的对应起来,就强化了中国先秦与西欧中世的共性,而边缘化了欧洲、中国在 200 至 1600 年间的许多共性——这就是另一个话题了。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