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遗产杂志,叩击历史星空,梳理华夏文明。 阅读原文 朋友,你的思路很奇特啊!你可能认为,古代的牢房和今天的看守所一样: 在看守所里面的感觉,比家里面感觉好多了!在家里面一个人很无聊,都没有朋友,女朋友玩 ,进了里面去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超喜欢在里面。 在古代坐牢,是一种什么体验呢? 晚清著名小说家李宝嘉,写了本《活地狱》,深刻揭露抨击了晚清司法制度的黑暗与腐败。开篇楔子,李宝嘉就直言不讳地写: 我们中国国民,第一件吃苦的事,也不是水火,也不是刀兵……就是那一座小小的州县衙门。我不敢说天下没有好官,我敢断定天下没有好衙门……衙门里的人,一个个是饿虎饥鹰,不叫他们敲诈百姓,敲诈谁呢? 李宝嘉把审案官比作阎罗天子;书吏比作催命判官;街役三班,好比牛头马面;板子夹棍,扰如剑树刀山。 吃了被告吃原告的讼师 诉师类似于今天的律师。老百姓吃了官司,自己不懂法律,不晓衙门规矩,就要请【讼师】帮忙。宋代以后,讼师逐步形成一个职业群体,称为“业嘴社”。业嘴社顾名思义,卖的是嘴皮子功夫。它不仅有讼师培训学校的属性,同时也是联络同行讼棍的行业组织。 人们一方面离不开讼师,另一方面又很厌恶他们。因为他们只管拿钱,满嘴跑火车,“以非为是,以是为非”。 李伯元在《活地狱》中刻画了一个叫刁占桂的讼师: 原来这刁占桂,本是个讼棍出身,现在又蒙本县大老爷考取一名代书。专在县衙前替人家包揽讼事,兼代写状词。 刁占桂从十八岁开始在衙门口混饭吃,今年六十来岁,妥妥的一枚老讼棍了。他既认识地保,又和快班头子史湘泉沆瀣一气。地保见了刁占桂要毕恭毕敬,因为总有仰仗他的地方。 大同府阳高县有个叫黄唐的富户,想请刁占桂写个状词。刁讼棍向原告问清案情后说: 你这件事情,一没有证见,二没有受伤,怎么好告人家呢?……论理呢,这件事是告不得的,告一回,驳一回,就告上十回,也不会准的。但是府上的事不比别家,可以为力的地方,做晚的没有不为力的,冤枉他们,也要告他一状,等他吃点苦头,消一消我们大先生的气。 刁占桂明知黄唐是诬告,但为了钱也要干。他开出价码: 这张状子,倘在别人,一定要名世之数,大先生是自家人,格外克己,叨光你两只元宝罢了。 商量几个回合,刁占桂这张状子以“一只元宝”成交。 原告哄骗好,刁占桂转头去敲诈被告: 且说刁占桂因哄骗黄员外(原告黄唐)将要到手,被招书办泄漏风声,以致功败垂成,心中好生愤闷、回来便同史湘泉再三商议。一连几次,好容易想出一条计策,可以面面俱到,仍由刁占桂出马,立刻到西门外巫家设法(被告巫其仁)。 害人非浅的“清官” 许多人存着幻想。以为只要遇到“青天大老爷”,就可以昭雪伸冤了。《活地狱》给许多人兜头浇了一瓢凉水。阳高县知县姚明,在贪墨横行的官场,可谓一股清流、一朵奇葩。《活地狱》写道: 一切民词,都是本官亲自接收,随收随理,从无搁压。而且不经书投的手,更不准书役得一分钱。他自己却亦实在不要一个钱,真正是一清如水。 但姚知县特别糊涂:从前的原告登时变成被告、打输官司的也能打赢官司。经过他几番折腾,阳高县的监狱里住满了人。审不清案子,姚老爷会刑讯逼供,手段特别毒辣: 他说竹板子不中用,特地在铁匠铺里打了两根铁板子,等到打人的时候,选几个有气力的人掌刑。一天总得打死十几个,或二三十个不等。 清末刘鹗认为,赃官固然可恨,清官也不怎么样: 清廉人原是最令人佩服的,只有一个脾气不好,他总觉得天下人都是小人,只他一个人是君子。这个念头最害事的,把天下大事不知害了多少。 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我不要钱,何所不可,刚俊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 勒索陋规的衙役 衙役是街门中执役人员,州县街役分为皂、壮、快三班,禁卒和许作也可算这一类人。衙役复杂缉捕和执行,他们还可以协同相里调处民间纠纷,是州县司法中不可或缺的人物。 衙役的法律身份非常卑贱。《皇朝文献通考》记载:倡优隶卒及其子孙概不准入考捐监,如有变易姓姓名、蒙混应试报捐者,除斥革外,照违制律杖一百。 衙役的工资补贴非常微薄,大部分被上司官吏中饱私囊。他们怎么搞钱?靠陋规和勒索呀。 1. 差票 差票相当于今天的法院传票。差役凭此传唤被告。拿到差票后,差役带着一大帮部下出发。被传唤人必须付给差役跑腿钱,还要管酒管肉好生招待。如果被传唤人不上道,差役们找借口出难题搞恶作剧。 2. 监狱 监狱历代是司法最黑暗的所在。在这个“活地狱”中,有许许多多的陋规陋习。 首先,监室环境特别恶劣,坐牢绝对不舒服。 《活地狱》写道: 这班房就在街门大门里头,大堂底下,三间平屋,坐西朝东。进得门来,原是两间打通,由南至非,做起一层栅栏;外面一条小小弄堂,只容得一人进路。栅栏里面,地方虽大,闹哄哄却有四五十人在内,聚在一起,一时数也不清楚……虽说这时候才交二月,天气着实寒冷,然而那一种肮脏的气味,未曾进得栅栏,己使人撑不住了。 四川监生陈乐山吃了官司,在监狱里辗转了十多年。他说:每年四川监狱里死掉六七千,全国会有好几万。 有钱就不一样了。坐牢也能很舒服。 你想舒服,却也容易,里边屋里有高铺,有桌子,要吃什么有什么……进这屋有一定价钱:先化五十吊,方许进这屋:再化三十吊,去掉链子:再化二十吊,可以地下打铺:要高铺又得三十吊。倘若吃鸽片烟,你自己带来也好,我们代办也好;开一回灯,五吊;如果天天开,拿一百吊包掉也好。其余吃菜吃饭都有价钱,长包也好,吃一顿算一顿也好。……这是通行大例。 其次,坐牢不给钱,牢底坐穿。 第三,略虐囚犯,私设班房。 女囚犯的处境最惨。衙门里头的门政大爷,要如何便如何。有的在官媒家住宿,有的弄出来肆意玩乐。 妇人一入公门,无限之辱;掏、摸、戏、狎,无所不至。 如果女囚不从,官媒婆会吊打其他女犯,“打得女子浑身一条一条的血迹,只是号啕痛哭,不作一言。” 衙役还会私设班房,把原本三班衙役的值班室变成羁押人犯的“黑监狱”。衙役们会把女犯人集中在黑监狱中,逼她们卖淫做摇钱树。 牢饭香不香 最后点题说说“牢饭”。 清朝以前蹲监狱,监狱不管饭。只有在犯人无力解决时,官方才承担。 明洪武六年,朱元璋下诏,规定:“无家属者给实米一升,冬给絮衣一件,夜给灯油, 病给药医。”官府往往将破旧衣服给予狱囚。如英宗在正统二年下诏:“赃罚敝衣并得分给囚犯穿着”。赃物、罚没物品中的破旧衣服可以分给囚犯。 清代,囚犯衣粮则统一由国家供给,“日给仓米一升, 寒给絮衣一件。”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衙役狱卒要从犯人身上榨出油,犯人的处境能有多好呢? 古代的穷人,会选择进【活地狱】吃牢饭吗?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