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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医院门口出车祸伤者 3 次进院求助无人帮,院方称医护不脱岗,你怎么看?更好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本帖由 漂亮的石头2020-10-10 发布。版面名称:知乎日报

  1. 漂亮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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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G] 手抖毛大夫,外科医生/有猫的人/储蓄过亿(脂肪细胞) 阅读原文

    “作为大夫,值班在岗期间,不管外面发生了什么,天塌了都不能脱岗”。

    这是我上临床第一天就被教育的铁律。

    这里“无论发生什么”的情况,包括不限于医院门口出了车祸、跟医院隔了一个十字路口的馆子发生了煤气中毒事件、医院门口有黄牛为了抢地盘持械(啤酒瓶子)斗殴、医院门口有人拉横幅贴大字报……

    别觉得不可思议,以上这些都是我经历过的。

    对于医护人员来说,值班在岗期间无故离岗的性质和士兵临阵脱逃的性质是一样的,不管什么原因,你老婆要生了也好、你去见义勇为了也罢,总之如果没有安排好替岗的人就位,一旦院内病人有问题需要医生处置时你不在,在任何正规医院这都是“斩立决”的事情,没有借口,没有商量…

    你去干什么,干的是好事坏事,不影响你无故脱岗这件事的性质。

    当然了,医院也不是法西斯,基本的人性还是有的,大夫家里可能也有急事,也不是不允许请假,但前提是要找好替班的人,至少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才能离开岗位去忙自己的。

    哪怕是去见义勇为也一样……

    所以设身处地,下班路过旁边有人需要急救我是会上前帮忙的,因为这时候我不在岗,上去看看是我的觉悟;但如果上班期间 在没有人替我、没有上级领导批准的情况下让我去医院门口帮忙,我也不会去。

    不然一旦院内病人有个三长两短,等着卷铺盖滚蛋吧…

    更何况,院前院内急救是有明确分工的,出了医院大门,一切需要医疗救护的情况都是由院前急救部门负责,请打 120 或 999,反之亦然,进了大门,在医院里出了任何事医院也跑不了责任。

    这叫权责明确,有了这条界限,大家才好办事、才能干活,这叫“有限责任”。

    否则,就变成了“无限责任”…如果医院门口的任何事都由医院负责,请问医院的“责任区”覆盖到哪里?附近到哪条街、哪个路口才算界限?医院门口 100 米路口有人倒下需要医院去救,医院门口 500 米的呢?医院门口 1000 米的呢?你医生护士多走两步能累死?救死扶伤还能嫌距离远?

    难道我住医院隔壁的小区,就等于获得了医院的就近看护,出了任何事都得医院来人来床来接,否则就是草菅人命、没有医德?

    这样大家就没法干活了,因为这是无限责任,权责不对等……如果这样的话,我想一线城市大医院附近的“院区房”会比学区房还值钱。

    以上这些,说得是原则,但有原则不代表不能变通、按原则办事不代表没有人性

    病人就倒在医院门口,不应该帮忙吗?我觉得应该,于人道主义也应该,我也怕我哪天走到医院门口突发心梗倒下了,没有一个同事同行敢出来救我…

    但应该归应该,也应该给人家医生帮忙的空间和能力。为什么诺大个医院,只有一个值班医生,匀不出一个人手去帮忙,护士和保安呢?二线三线四线医生呢?备班呢?行政总值班呢?为什么要把这个是擅离职守还是见义勇为的道德困境丢给一个普通的一线医生?合着就她一个人有责任?她去门口救人叫“擅离职守”、不去救人就是“见死不救”?就她去被领导骂,不去被舆论骂?

    凭什么呢?

    都在说“不可使为众人抱薪者冻毙”,等到真有了事,有些人就只管你抱不抱薪,不管人家会不会“冻毙(被开除)”了?

    需要反思检讨的,不应该是把急诊搞到只有一个医生值班的领导,和不分青红皂白,就把责任往医生头上推、往医德层面上升的舆论吗?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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