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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室友吃了我种在在宿舍的风信子球根中毒进医院了,我需要负责任么?

本帖由 漂亮的石头2020-11-13 发布。版面名称:知乎日报

  1. 漂亮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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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G] 知乎用户,民商法硕士,研究领域:沙雕问题。跟着我,在法律领域唱跳rap 阅读原文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熟悉风信子的毒性。从网上查阅的资料得知,风信子具有轻微毒性,而且有毒的部位不是花朵,也不是茎干,而是球茎。也就是下图那个像煤球一样的黑乎乎的东西。

    [​IMG]

    风信子的毒性,对分清双方责任很有意义。你的室友如果要吃你种的风信子中毒,那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即使他是一个采花、食花狂魔,吃了你的风信子花,也不会发生中毒事件。

    而要发生中毒送医,他必须要把你的花连根拔起,然后把这个黑乎乎的东西洗干净,经过削皮、烹饪等工序后再吃下去。

    这说明啥呢?说明两点:1、这家伙是个沙雕。因为正常的人不会去吃这么难看的东西。

    2、这家伙是有预谋地故意大量食用,而不是误食、误认。误食或者误认一般发生在把食物跟类似于食物的东西混淆,比如误食毒蘑菇,而风信子的球茎看不出来像任何能吃的东西。一般人在清洗削皮时,就发现不对了,不会再继续烹饪、食用。

    发生中毒事件,他吃了多少风信子球茎?这不是欺负题主老实人吗?

    就这两点决定了,他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题主一般对此无责。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有的答案指出,题主在公共场合种植有毒植物应有提醒室友的义务。老湿我认为,除非题主种的一碰即中毒的植物,否则这种观点是非常危险的倾向,即泛滥地认定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和过错,这将导致社会上人人不得安宁。

    因为大多数花卉植物,都不能随意食用,否则都可能发生过敏、中毒、噎死的风险。可以食用的花卉植物,很多已经成为人类的食物。如果按照那种观点,人们不能在公共场合养花,谁知道哪个沙雕会把花吃了?

    如果把这种观点推而广之,室友用你的水果刀自杀了,你要不要承担责任?室友在你的床上上吊自杀了你要不要承担责任?室友偷吃你的药品中毒你要不要承担责任?室友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偷开你的车发生事故你要不要负责?...

    如果都要负责,那结果是什么?所有在公共场合活动的人,都得小心翼翼的,把可能让他人自杀、自残的东西,都收起来。

    那除了都待在家里不出门,我想不到还有什么办法能避免担责?因为即使你光着出门,别人也可能一头撞死在你的膝盖上。

    永远记住,侵权责任不能泛滥,这是人民自由的保证。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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