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用户,民商法硕士,研究领域:沙雕问题。跟着我,在法律领域唱跳rap 阅读原文 严格说起来,压岁钱是小孩的。压岁钱是父母或者长辈给孩子的新年祝福,意在压住邪祟。从法律上来说,给孩子红包是一种赠与行为。随着红包交付至孩子手中或者压岁钱转账至孩子账户,孩子就取得了压岁钱的所有权。 《人民法院报》曾报道过一个案例,奶奶逢年过节时将压岁钱打到孙子的银行卡上,但是卡一直在奶奶手里,密码也由奶奶掌握。随着孙子长大,卡上有四五万压岁钱。后来夫妻离婚,孙子跟着母亲过,奶奶气不过就把卡上的钱取走了。孙子把奶奶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奶奶把压岁钱返还孙子。 有人可能会问,那为什么红包一般是父母在支配、使用?这不是跟你所说的冲突吗?压岁钱的所有权其实在家长? 持这种观点的人也不少,主要理由是给压岁钱的行为是一种有偿行为。因为过年给红包是相互的,我给你的小孩压岁钱,你也要还给我的小孩压岁钱。本质上,红包是一种货币化的人情交换。既然是有偿的交换,那只有成年家长才有交换的能力和还人情的资格,所以压岁钱应该归家长。 这种观点比较蛊惑人,但是其实站不住脚。给压岁钱并不是一种有偿行为,而是一种无偿、单务行为。压岁钱不仅是有孩子的亲属间,相互给对方小孩的一种人情。父母、长辈也给自己的孩子压岁钱,这时候就没有交换,纯粹是无偿的赠与。父母、长辈也没想过让孩子给自己压岁钱,也从没见过孩子回赠父母压岁钱。如果在一种场合是有偿行为,在另一种场合又不是有偿行为,这就很难自圆其说。 另外,如果甲给乙的孩子压岁钱,而乙不给甲的孩子,按照有偿交换的观点,乙就有权起诉甲要求交换压岁钱?这明显是不合理,也违背生活逻辑。如果乙不具有这种权利,那么说明给压岁钱的行为根本就不是有偿行为。 所以压岁钱,表面上是一种人情往来,但是在法律上就是赠与。赠与行为在法律上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虽然孩子未成年,但是法律规定该行为有效,未成年孩子因此可以取得压岁钱的所有权。 那么为什么赠与孩子的压岁钱,却往往是家长在支配、使用?原因在于长辈的压岁钱,一般是给未成年孩子的。父母作为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具有保护未成年孩子财产的责任。由于未成年孩子对金钱的认识不足,很容易丢失或者任意挥霍,父母这时候有保管未成年孩子财产的责任,比如把它存起来,同时负有教育孩子形成理性、健康消费观念的职责。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处分孩子的压岁钱,往往是为了给孩子交学费、购买书籍等,用于学习、生活方面的支出。对于这种处分行为,法律是允许的。因为父母是未成年孩子的法定代理人,有权代理孩子处分孩子的财产、与他人进行交易,其次,这种处分用于孩子成长,符合孩子的利益。 但是并不是父母所有使用孩子压岁钱的行为,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如果父母处分孩子压岁钱的行为,并不是为了维护孩子的利益,那么该处分行为涉嫌侵犯孩子的财产权,孩子有权要求父母退还。比如父母将孩子的压岁钱用于赌博、自身消费等,就涉嫌侵犯孩子的财产权。 回到题目的问题,题主已经高三,很可能已经成年了,这时候你已经有权自己保管和使用压岁钱,可以要求父母把压岁钱还给你。当然,已经花在你自己身上的,比如报补习班的就不能要求返还了。 但是也要小心,上大学还需要一大笔费用,万万不要因为这点小钱伤了和气。万一跟父母闹翻了,他们一气之下让你自己掏学费、生活费,那就完蛋了。 总之,小不忍乱大谋啊!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