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 zi,很懒的胖子 阅读原文 读过《魔戒》小说,但算不上粉,斗胆答一下这个问题。 看到问题下不少高赞回答都说「就是网文惯的」,可题主在评论区里反复申明自己其实不怎么看网文,阅读经验主要集中于西方通俗文学和现代经典小说(比如《丧钟为谁而鸣》)。所以我觉得题主看不下去《魔戒》的真正原因可能在于——不清楚古典小说和现代小说叙述风格的区别。 19 世纪中期到二战前,也就是第二次工业革命的这 100 年左右的时间是「古典」和「现代」的分节点,这 100 年里,我们的世界和我们自身,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文学亦然。 就小说而言,最大的区别是:小说的叙述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古典」时期的小说语言是叙述性的,而现代小说的语言是符号性的。 导致这一区别的原因是,由于电影和印刷术的发展,和基础教育的大规模普及,一百年间读者的认知水平发生了巨大变化。 举个例子,古典作家的代表雨果,在小说《巴黎圣母院》(1831 年出版)中描绘圣母院的一段话: 如若只举几个最突出的例子,当然首先要说圣母院的门脸儿,建筑史上再也没有比它更为壮丽的篇章了。正面的那三座尖顶拱门,那锯齿状飞檐层浮花刻镂,有着二十八座列王塑像的神龛,那中央的巨型花瓣格子窗户两侧有两棂侧窗,犹如祭师两侧有其助祭和副助祭(3),那高高单薄的梅花拱廊以细小圆柱支撑着笨重的平台,还有那两座伟岸的沉黑钟楼,连同它们的石板前檐,上下重叠为雄伟的六层,构成和谐宏大整体的一部分,——这一切,既是先后地、又是同时地,成群而不紊乱地尽现眼前,连同无数浮雕、雕塑、镂錾细部,强劲地结合为肃穆安详的整体。简直是石制的波澜壮阔的交响乐,人和一个民族的巨型杰作,其整体既复杂而又统一,如同它的姊妹伊利亚特和罗曼司罗(4);是一个时代的一切力量通力合作的伟大产物,它的每一块石头上都可以看见千姿百态突现着由艺术家天才所训练的工匠的奇想。总之,是人的创造,它雄浑而富饶,一如神的创造,它似乎从神的创造中窃得双重特征:既千变万化,又永恒如一。 (后面还有更长的一段,就不引了) 怎么样,读完是不是感觉很啰嗦,很废话,很不明所以?为啥雨果要啰里吧嗦写这么大一段?废那么多话,我还能不知道巴黎圣母院长啥模样吗? 没错,你这么想,是因为你是一个现代人,所以你知道巴黎圣母院长什么样。在读雨果的这段文字前,你已经在电视、电影、网络、新闻、图片、游戏...里,看到过无数次巴黎圣母院的模样了。甚至可能还爬过好几次。 而雨果那个时代的读者,大多数人可能真的就完全不知道巴黎圣母院是什么样子。 他们也许听说过巴黎圣母院这个名字。但在那个没有网络、没有电影、印刷术不方便印图、出门只能坐马车的信息匮乏的时代,巴黎市区之外的读者,对巴黎圣母院这个名字,究竟对应着怎样的一个实体,大概率毫无概念。 所以,雨果要写这么长一段,来告诉他们:巴黎圣母院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 而这些,对于平时生活在信息海洋里,一听到名字脑中立刻能浮现图片的我们来说,太啰嗦了。 所以现代的文学,现代的小说,都不会再像雨果那么写了。一方面是现在信息过剩。另一方面,现代作家和读者都接受相似的基础教育,所以作家对读者的认知水平会有一个基本把握,知道很多事情用不着向读者解释。现代作家只要写下「巴黎圣母院」几个字,读者自然就了然那是一栋什么模样的建筑。就像大家上厕所时,只要看到「♂/♀」的符号,就自然知道自己要进哪间的门。用不着厕管大爷在门口贴一个几百字说明,告诉你要进哪间,不能进哪间。 回到《魔戒》中来,题主疑惑自己可以看下去海明威的小说,可读《魔戒》却觉得很不得要领,我认为根本原因就在于此——海明威是一个百分之百的现代作家,而《魔戒》虽然出版于 20 世纪 50 年代,写法上却是相当倾向于古典小说的,二者风格截然不同。 为什么《魔戒》要用古典小说的风格去写? 一方面是因为作者托尔金本人的爱好问题。托尔金是英国古典语言教授,自身的文学趣味就非常趋向于古典。《魔戒》的写作中也刻意借鉴了许多欧洲古典神话和英雄史诗。 另一方面,《魔戒》是现代史诗奇幻的奠基之作。许多现代奇幻作品里不言自明的设定,都是从《魔戒》开始奠基的。所以本质上,《魔戒》的世界也很难用现代小说的叙述方式去呈现。 举个例子,《魔戒》第一部第三章,霍比特一行人刚出夏尔,第一次遇到精灵。原文是这样的: 歌声更近了。有个清亮的声音这时盖过了其他人的,用优美的精灵语吟唱着。弗罗多只懂得一点精灵语,另外两人则一窍不通;但那个声音糅合着旋律,似乎自动在他们脑海里成形,化作了他们只能半懂的话语。弗罗多听到的歌是这样: 纯净如雪,洁白晶莹!明净的夫人,西海彼岸的王后!莽莽林中,我们漫步迷行,您乃指引之光明!啊,吉尔松涅尔!埃尔贝瑞丝!您的双眸清澈,气息辉煌!纯净如雪,洁白晶莹!大海此岸的遥远异乡,我们向您歌唱!远在太阳诞生之前,您的闪耀素手播撒星辰;穹苍风野中璀璨盛放,您的银色繁花生姿摇曳!啊,吉尔松涅尔!埃尔贝瑞丝!在这遥远异土,林木之下,留驻的我们犹记,西方海上您的点点明星。 一曲终了,弗罗多惊讶万分。「这些是高等精灵[1]!他们提到了埃尔贝瑞丝[2]的名号!」他说,「夏尔历来极少见到这些最美丽的种族,他们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还留在大海以东的中洲大地上了。这真是太凑巧了!」 三个霍比特人坐在路边的阴影中,不久,一群精灵就从小路下来,朝谷地走去。他们缓缓走过,霍比特人能看见他们头发上和眼眸中闪烁的星光。他们没带灯火,然而行走时,脚旁却像是环绕着犹如月亮升起前烘托出山岭轮廓的那种微光。他们这时安静无声,不过当最后一位精灵走过时,他转身看向霍比特人,笑了。 「你好啊,弗罗多!」他喊道,「这么晚了,你还在外面。难道你迷路了?」然后他大声呼唤其他人,整群精灵都停下脚步,围了过来。 「这真是太妙了!」他们说,「三个霍比特人,深夜逗留森林里!自从比尔博走了之后,我们还没见过这种事。这意味着什么呢?」 「美丽的种族啊,这意味着,」弗罗多说,「很简单,我们看来是跟你们走了同一条路。我喜欢顶着星光行走,不过我会很高兴有你们做伴。」 为什么托尔金要那么详细的去写下精灵的歌?要反复让弗罗多强调「美丽的种族」?要不厌其烦去写精灵的外貌?很简单,因为他想告诉你:精灵是什么样的。 经过《魔戒》的奠基和随之而来的各类影视游戏作品的渲染,精灵的概念对于现代的我们而言已经深入人心了。我们看到「精灵」这个词,就会自动联想起「尖耳朵、寿命长、样貌俊美、举止高贵、可能有些傲慢...」等等一大堆相关设定。就像我们看到「巴黎圣母院」脑子里就会自动浮现出图片一样。 但托尔金是「精灵」的奠基人,他那个时代的读者不会知道「精灵」是个什么玩意儿。所以他只能用古典小说的写法,像雨果描绘巴黎圣母院那样,不厌其烦向读者解释什么是精灵。 如果你看了觉得很啰嗦,好啦我知道什么是精灵,你干嘛写那么啰嗦? 那是因为你已经站在了托尔金这个巨人的肩膀上,只是自己意识不到罢了。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