瑾臻,满目山河空念远 阅读原文 这是常常被忽略的一个小细节。在影视环节中,编剧的工作可以称为剧本创作,导演的工作可以称为视听创作;而到了演员这里,我们往往会概括为:演戏。但是演员在戏中的发挥,文雅的称谓其实是表演创作。演员通过形体、台词、神态传达的过程,也是一种创作。 前几天看到一位演员针对自己的角色做了很多功课,建议导演、编剧一起多次修改剧本,却被评价为不敬业,认为他“不听导演的话”。这个问题和本题有相似之处,都是在试图去界定『演员』和『导演』『编剧』之间工作的关系。而在三者当中,演员的创作是最容易被忽视掉的。 刚才提到的演员可以称为『创作型演员』。他们拿到剧本后会针对角色思考极多,给角色融入很多自己的理解。剧本中给定的动作、眼神不能满足甚至有悖于他们的创作需求,他们会为了自己的艺术想法主动和创作团队沟通。这当然是非常好的正常工作状态,但由于表演创作的边缘化,创作型演员反而被认为不够敬业。 先说演员和剧本之间的关系。国内并没有完全统一格式的剧本,所以演员每部戏拿到的本子未必完全一致,有详有略。编剧的工作是将人物的命运走向,性格特质打好铺垫,看似框得非常严格,但个中的发挥空间非常之大,即使是两个同角色非常相近的演员,演起来也不会是一个效果。 艺术是可以超脱出创作者认知的。某次制作广播剧,当我听到某位其貌不扬的男演员用极其贴合角色的声音念白、展现优质演技的时候,甚至产生了一种陌生感——原来我写的台词还可以这样被呈现出来。很惊喜,很意外。创作过程中的动力往往来源于预期以外的收获。 那么演员在这个过程中究竟承担了什么工作呢?可以理解为一种将剧情再度合理化的过程。举一个例子,同一场戏:A 打了 B 一下,B 生气地把 A 推进河里。这类中性的戏份能否让观众感到合理,很大程度就取决于演员的创作。我们假设演员 A 轻飘飘打了演员 B,B 登时火冒三丈,视如仇寇一般把 A 推进河里,观众接收到的信息则是①A 的脾气非常暴躁;②二人或许还有其他的隐含矛盾。 另一种情况,A 狠狠甩了 B 一个耳光,B 愣了,反应过来后生气地顺势把气冲冲的 A 推进了河里。这时观众接收到的信息就简单多了:你打我,我就还击。很合理的剧情嘛。 这就好比,一个拍摄一双脚缓缓上楼梯的跟镜头,如果配乐是紧张诡异的,那么观众便会跟着脚步揪起心,猜测这双脚的主人是否可能遇到危险或行凶盗窃;但如果配乐是舒缓的,则会想,这大抵是个去赴约的情人或想念孩子的父亲? 所以,演员和剧本之间往往是相互成就的。一些优秀的体验派演员一旦入戏,往往会呈现出意想不到的合理演法。 再说演员和导演。有的导演比较佛系,追求本真的艺术效果,会更希望看到演员给自己带来意外之喜;有的导演执着于自己脑海中的画面,恨不得连演员发丝飘飞的幅度都控制好。所以演员的表演和导演的特点确实是有关系的,但对于创作型的演员来说,对于导演的依附是没有那么强的,也就很少出现换个导演演技就大幅升降的情况。演员和导演在作品面前完全平等。 当我第一次同时担任编剧 / 演员的时候,我的剧本字数比以往长了很多。多的是标点符号。因为编剧对台词的断句是『意断』,演员则是『声断』。意断只需要依赖于语法,但演员的断句讲究就很多了。我想在某处哽咽一下,我就顿一顿;我想通过连读表现急迫,我就一口气读个十句话。演员的断句在语法的基础上依赖于人物的感情与性格。所以我在撰写自己台词的时候,往往会在不该加标点的地方加一个以示停顿。检查的时候才发现了这个问题,即时做出了修改。包括多糅进去的神态动作,同样是属于模糊了剧本创作和表演创作的界限,剧本就冗长了。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