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aman lawyer,法天使fatianshi.cn创始人。关注合同。 阅读原文 专业性体现在: 1)促进交易,而不是凸显存在感。 不是改很多,让客户觉得律师工作有价值,律师卖了力气了。而是这样做是否有助于促进交易,或者说有助于帮助客户创造价值。当然不是说律师不能指出合同无效甚至建议停止交易。 但促进交易,是律师合同工作的第一原则。在此之下,三观四步法还会提到,合同违法不等于无效,无效不等于无用,无用不等于不能签。比如,建设工程合同,在违法转包情形下可能认定无效,但工程结束已经验收的,法院仍然判决参照合同结算工程款。 根本上,还是要本着促进交易的原则看合同。这个意义上,一些无关紧要的错别字,如果反复修改导致双方流程繁琐而阻碍交易,则可以选择不要修改。 2)最小手术原则。 好的医生,手术后给病人带来最小的创伤,不留疤最好。改个合同,修改得面目全非,看起来律师很尽责、很专业,但增加了交易成本,让对方法律人员高度审慎地详细修改我方修改过的合同,也是不妥当的做法。 相反,抓住实质,在促成交易前提下,做看起来不明显的关键修改,反而更好。这是促进交易原则的应有之义。 根据评论增加一个内容—— 3)律师审查过的合同需要“确保合法”吗? 感谢陈戈先生在本回答留言评论: 我以为:律师审合同的专业性,一定要体现在:一是合法性。法律是律师的专业,首先要确保你所代表一方的行为合法。 这是个需要进一步澄清的问题。 律师应该非常关注交易的合法性,但通常并不能“确保”合法,也不能把合法当做合同工作的终点。 这可能挑战很多人的思维,但请大家进一步思考一下—— 在现实的商业世界中,有很多很多交易都是违法的,而所谓的违法,则可能是法律、行政法规,也可能是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可能违反管理性强制规范,也可能影响效力性强制规范。 我们都知道影响合同效力的,必须是法律、行政法规,且还要区分效力性强制规范和管理性强制规范。实际上,有大量的强制性规范,都是管理性强制规范。交易违反这些规范,则可能产生行政处罚等外部后果,而合同的效力并不受影响,当事人也能因此实现交易目的。 这是第一层意思:违法,不一定无效。 更进一层:无效,不一定无用。 比如,违章建筑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此种情形下,律师审查租赁合同,如何确保合法?确保合法的唯一办法,是不要签署这个合同。 但是,还要进一步注意:《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 4 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第 5 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再举一例:《民法典》第 793 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在前述两个例子中,合同因违法行为而产生了很严重的“无效”的后果,但是无效的后果之下,合同当事人还是实现了自己的交易目的。 可见,违法不一定无效,无效不一定无用。 律师的恰当做法,是指出违法性,给出无效的后果的评估。在此基础上请当事人确认是否签署,如果签署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审查合同。若可能,还应该思考是否能调整交易结构。 比如,把时间拉回到 2015 年左右滴滴刚刚推出在线打车,假如你是滴滴的律师,客户请你起草滴滴软件的用户协议,你一查法律法规,出租车业务需要相关资质,而滴滴在全国范围内搞出租车业务,没资质,违法!那你怎么办?不能确保合法,于是建议客户:这事违法,不能干,合同写不了。可当时滴滴的律师或法务怎么做的呢?经营同样业务的美国打车公司 Uber 来到中国,面对同样的法律环境,又是怎么干的呢?来看当年两家公司的条款(注意,是当年的版本) 看明白其中的要点了吧,既然干出租违法,那就强调,干的不是出租业务,而是信息平台,这么一来就“合法”了吗?要看你怎么理解了。而这正是他们的律师或法务的价值所在。看看当年的 VIE 架构的发明,也有类似的启发。 合同违法、无效所产生的后果,可以从“外部”(监管机构、第三方)和“内部”(当事人之间)这两个维度去考察。下图来自图书《合同起草审查指南:三观四步法(民法典更新版)》,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图形—— 当一个合同或条款存在违法、无效风险时,我们都可以判断它是属于上图中哪个位置,从而对其风险有大致把握。 存在“违法、无效”可能性的合同的起草审查,特别考验律师的功力。(某种意义上,也是律师价值所在。) 律师一方面要注意:违法≠无效,无效≠无用;另一方面,既然有违法无效之处,就要考虑风险和应对。 其难点在于,违法无效的可能性蕴藏在合同的各个方面(主体、标的、程序与模式),来源于各种法律规范。如何才能有步骤地全面排查,以避免遗漏?实务中,缺乏体系化梳理。此处放一张实训营课程中梳理的图表,供大家参考,这部分内容展开说要几万字,为防止跑题,这里不赘述,具体可阅读《合同起草审查指南:三观四步法(民法典更新版)》。 注:图表来自合同实训营三观四步法交易结构审查部分课件,版权属于法天使。 小结: 一句泛泛的律师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是比较粗浅的看法。律师应站在促进交易的原则之下,从不同层面把握交易,处理合同。律师是在法律视角下,给当事人提供决策依据,而当事人的决策是法律、商业、行业、战略、产品、运营的多维度决策,法律只是其决策依据之一。 为防止误解,还要进一步说明一下:律师必须注重执业安全。如果律师发现合同背后的交易违法、无效、甚至犯罪,律师应当建议停止交易,甚至停止法律服务。若律师没能发现这些风险,只在微观层面“审查”合同,则属于严重失职。而这也是三观四步法主张“合同审查的重点是动脑而非动笔”,主张必须“先对交易结构进行审查”的原因。 说句题外话,律师合同起草审查,其实是件“价值感”很低的工作。 合同质量差,当事人诚信履行,可能没争议;合同质量高,当事人履行不能,可能还是要诉讼(当然好的合同在诉讼中更有利)。 并且,合同的好坏,往往要交易完成之后才有反馈。这导致,律师的合同工作的反馈是严重滞后且变形的。也导致律师和客户,法务和业务之间存在种种冲突。业务希望法务最好别“太啰嗦”成交最重要,客户希望律师最好“整简单点”,“反馈要快”。 最后,合同的起草审查服务,作为一项专业服务缺乏标准。而标准何其重要?工业品规模化大生产的前提,是有标准。有了标准,复杂的事情,可以有品质控制。没标准,就只能看经验和职业操守,就不可控。 因此,合同起草审查的三观四步法,本质上是想提供一套标准的知识和方法,让这件事有品质控制,有效率。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