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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扎克施耐德认为应当接受蝙蝠侠杀人设定的言论?

本帖由 漂亮的石头2021-08-29 发布。版面名称:知乎日报

  1. 漂亮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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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评价扎克施奈德认为应当接受蝙蝠侠杀人设定的言论?

    “蝙蝠侠会杀人”和“蝙蝠侠杀人理所应当且毫不在意”之间是不划等号的,相反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题主所说的“扎克·施奈德认为应当接受蝙蝠侠杀人设定”,在我看来,这句话应当这么说:“扎克·施奈德认为粉丝们应该对于‘蝙蝠侠会杀人’这一设定不要过于惊讶,这就是蝙蝠侠会做出的事情”。

    至于如何评价,我觉得是很简单的两点:接受和不接受

    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最不可能的就是强行去说服一个与自己持相反观点的人,让他变得与自己的观点相同,永远也不可能。但这正是现在网上的人都在做的事情,别人与自己观点不一,就得强行让他转变观念认同自己,攻击与自己意见不一的人,并侮辱他所持有的观点。

    接受的话,那就没什么可说的,自己看得喜欢就好。

    不接受的话,那就大骂一句“扎克·施奈德不懂漫画,不懂蝙蝠侠”,然后默默离去不再关注就好。毕竟现在的人都这么暴躁,遇到自己不喜欢的事情时,你要求他不辱骂、宣泄一下就直接离开,是很不现实的。

    不接受,那就大骂一句后离开就好。现如今这个流量时代,流量和关注度就是一切,并不存在所谓“坏热度”一说。蝙蝠侠如今已经有 80 多年的历史了,你尽管大可去选择那些蝙蝠侠对罪犯和蔼可亲、宽容相待的漫画、影视作品来看就好。对于那些蝙蝠侠杀人的作品,例如基顿版蝙蝠侠、诺兰蝙蝠侠三部曲、蝙蝠侠归来等作品保持远离,一概不碰就好。这样你自己看到的都是自己接受、喜欢的东西,何乐不为。此外,如果你痛恨杀人的“蝙蝠侠”,那么你也应该坚持好自己的原则,对所有杀人的“蝙蝠侠”题材作品一视同仁,全部痛恨。

    如果你喜欢红色,那就去大肆喜欢红色,并且向全世界宣传红颜色的好就 OK。而不是选择一个自己十分讨厌的蓝色,整天花费时间去辱骂蓝色的不好,攻击那些喜欢蓝色的人,还发誓要让天下人都知道自己不喜欢的蓝色有多不好。整体不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反而在自己讨厌的东西上浪费时间。搞得自己肾上腺素激增、生气、浪费生命,还在为一个自己讨厌的事物做宣传,白白为它打工为它增加流量,太傻了。

    蝙蝠侠给自己设立一个不杀原则,是为了时刻提醒自己,自己与那些草芥人命的罪犯不同。自己之所以成为蝙蝠侠,为的是给哥谭带来正义,而不是让自己也变成一个罪犯。他在决定成为蝙蝠侠,走上这条路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蝙蝠侠是一个与司法相悖的存在。他自己游离于法律之外,对罪犯动用私刑,在行动的同时危害着公共安全,但最后还是相信于法律,将罪犯交给法律处理。弗兰克·米勒说过:“蝙蝠侠的角色定义很简单,幼年时期双亲被杀,自己余生都在与罪犯斗争。在这个概念为基础上,他可以接受任何解释。”

    然而,与 DC 其他超级英雄不同的是,蝙蝠侠只是一个凡人,没有任何超能力。想要在每一起犯罪案件中,无论多么恶劣,都指望自己在一人不杀的情况下完美解决所有罪犯,甚至救出人质,是一个很不切实际的幻想。闪电侠可以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不伤任何人性命的同时轻松解决任何持械罪犯,并完美救出人质。即便罪犯已经朝人质开枪,闪电侠也可以轻松将子弹融化掉。超人可以、神奇女侠也可以,但蝙蝠侠不行。因为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如果因为自己顾忌罪犯的性命,而导致人质受到伤害或死亡的话,那他的不杀原则就是天大的笑话了。因此,在哥谭这个“人杰地灵”的地方,蝙蝠侠在起初给自己设定一个原则来约束自己,是十分伟大的。然而,现实的残酷与自己的有限能力是不会允许他一直坚持不杀死任何一名罪犯的。

    特别是在自己已经执法 20 年后,发现罪犯就像杂草般除掉一批又长出一批,并且自己的一些亲人也死亡后,逐渐开始变得偏执、愤怒,对人性已经逐渐失去希望后,更容易令自己的手段愈加残忍。然而即便如此,这样情况下的中年蝙蝠侠,也没有将自己的蝙蝠镖和钩爪枪换为枪支,直接开枪击杀罪犯。而人性已经逐渐失去希望后,蝙蝠侠也还是在努力拯救每一个人,在大厦倒塌时不顾自己的安危冲进去,帮助那些失去母亲的女孩,与人群走散的女孩等等。对人性失去希望,是指坚信罪犯们已完全泯灭了自己的人性,不值得同情,他们的生命是去是留,自己毫不在意。

    使用蝙蝠车或蝙蝠翼上武器,朝罪犯的卡车或正在用机枪射击自己的罪犯开枪。与为了阻止一辆卡车的行进,从而开炮炸死司机(是的是的,车被炸到桥下,蝙蝠侠是间接杀人,没有直接炸死塔利亚)。两种行为的目的和结果都是相同的,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无奈必须打破自己的原则。对罪犯的生命再没了顾忌的蝙蝠侠,照样在坚持与罪犯斗争,照样在努力拯救每一个人。当你决定对着罪犯扣动扳机时,你就已经越过了杀人这条红线。不管他是死了,还是侥幸得以存活,你都已经打破了原则。

    在面对十几个持枪雇佣兵的同时,要完好无损得救出人质,还要保证不杀死任何一个雇佣兵,这件事情换成闪电侠来做,简直是易如反掌。而要求一个没有超能力的人来完成,简直是白日做梦。

    不杀原则,并不只是表面上简单的“不杀”二字而已。不杀原则存在的意义,是为了时刻提醒自己,自己与那些罪犯不同,自己是拥有原则的,而杀人便是一条很锐利的红线。

    而不杀原则绝对不是蝙蝠侠为自己开脱的理由。蝙蝠侠不是一个不愿意脏了自己的手、不愿做脏事的人。相反,为了正义、为了哥谭他愿意做任何事情。而哥谭需要蝙蝠侠变成什么样,他就绝对会成为什么样。有句话说得好,“我们弄脏自己的手,从而换来这个世界的干净。原则?底线?你把他们划在任何你需要他们在的地方。”蝙蝠侠不是一个不愿弄脏自己双手、不愿自己承担这份杀人罪责的胆小懦夫。真正愿意为了哥谭奉献一切的蝙蝠侠,不会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在漫画中,可以不给出罪犯直接死亡的画面,可以不交代罪犯们最后的下场是死是活。但至少在大荧幕上,蝙蝠侠就一直在杀人,从没有停止过(好吧,只有一部是完全没杀人)。

    漫画《蝙蝠侠:黑暗骑士归来》本来就是十分黑暗、严肃的风格。而这本漫画中那位年迈的蝙蝠侠,本身就行事风格更为残忍。但哪怕他开着坦克冲向罪犯人堆中,将罪犯们全都炸得人仰马翻,直接炸飞起来。只要漫画中向读者解释说使用的是橡胶弹、不给出罪犯死亡的直接画面。读者们就会很天真的相信,那些罪犯没有死。而当蝙蝠侠决定冲着挟持人质的罪犯开枪时,无论那个罪犯有没有因枪击而死,他都已经破了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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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页漫画中,粉红罪犯的右侧身体暴露在外,左手持枪。朝罪犯露出来的身体右侧部位开枪,并不能阻止罪犯左手开枪。而要想拯救人质,就只能朝头部开枪一枪毙命,才能保证人质安全。蝙蝠侠开枪后,罪犯向右边倒,左手中的手枪掉落,身后的墙上有血迹。并且这一格漫画上半部分为什么就涂成了灰色,而墙上的弹孔正好是罪犯侧身之前,眉心的后方。

    除非这名变种帮成员实际是一名隐藏的极速者,可以在这么近的距离使用神速力躲子弹……

    你只看画,不思考,就死命认为蝙蝠侠就是没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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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页漫画中,蝙蝠侠开着坦克往罪犯人堆里面冲,还冲着罪犯开炮,将他们炸得人仰马翻,被炸得飞起来。嗯,他们都没死。坦克碾压过不会死,被炮弹炸飞不会死。罪犯们朝蝙蝠侠的坦克射出的 RPG、扔出的手雷都被反弹回去,炸到了不少自己人。嗯,他们也都没死。蝙蝠侠和超人一样有超能力,可以在自己周围创造一个力场保证没人会死亡。

    而最后蝙蝠侠用机枪朝罪犯们射击时,那一句解释说机枪里面装的是“橡胶子弹”的台词,就显得太苍白无力了……之前那些将罪犯们炸上天的爆炸炮弹,也都是橡胶炮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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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漫画最后两页,明明是小丑说的话,却变成了蝙蝠侠专用的灰色台词气泡……

    我就不解释什么“蝙蝠侠”扭断了“小丑”脖子,而后面“小丑”说的所有话都是“蝙蝠侠”的想象了。他明明杀死了小丑,但还在幻想自己没有越界,没有杀死小丑,没有证明是小丑赢了。

    有句话说得好:

    I dont doubt what you think you saw,but your little mind,i doubt you could possibly understand it.

    1.如果一个人在最开始时,给自己设立了不杀的原则。哪怕罪犯在威胁人质的生命,实在无能为力只能杀死罪犯的情况下,也不愿下死手。那他只是一个胆小懦夫,而不是蝙蝠侠。

    2.如果一个人在最开始时,给自己设立了不杀的原则。但在打击罪犯 20 年,并失去了一些亲人后,开始变得愤怒、暴躁,于是打破了自己的原则。如果他在杀死了第一个罪犯后,便开始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对所有罪犯都一视同仁,不管是被生活所逼抢了钱包的小贼,还是威胁人质性命的罪犯,都一律直接杀死。那他只是一个被愤怒冲昏头脑的暴君,而不是蝙蝠侠。

    3.如果一个人在最开始时,给自己设立了不杀的原则。在打击罪犯 20 年,期间失去了自己的亲人,认清罪犯就如同野草无法剔除干净的同时,手段变得更为残忍,对罪犯的态度更加凶狠。但又在虽打破原则,破了杀戒后,并没有一路堕落下去变得和罪犯无意。还在努力拯救每一个弱小的生命,坚持与罪犯斗争。并且还能重新拾起对人性的信任,再次拥有了希望。这才是真正的蝙蝠侠。不是一味墨守陈规,愿意为了时局而做出改变和妥协,更不会在破了原则后一路堕落下去。愿意为了正义,为了哥谭的清净而弄脏自己的双手,愿意去承担起夺人性命的那份罪责。不迷失了初心,继续为了拯救每一位弱者而战,这才是蝙蝠侠。

    自杀原则在漫画中从来都是点到为止,但扎克在电影中却给这个原则续写了下去,使得蝙蝠侠的人物发展弧更为完整。这是任何漫画编剧都没有做到过的,或是不敢去尝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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