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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从来没有承认法律,却要遵从法律?

本帖由 漂亮的石头2021-09-06 发布。版面名称:知乎日报

  1. 漂亮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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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邀。契约论的代际传承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比如洛克在《政府论下篇》中就给过一种回应,这种回应有时被过度简化为“默示的同意”。对此的质疑也很古老,比如休谟就举过一个例子,大意是:把一个睡着的人半夜绑架到一艘船上,早上此人醒来发现船已经飘在大海上,此时这个人是被迫困在船上而不是主动同意留在船上。杰斐逊在理论上同样怀疑契约论是否可以自动在代际之间传承,所以杰斐逊在美国立宪之时,曾经设想过每三十年重新批准一次美国宪法,也就是让每一代人重新签一次社会契约。这些 19 世纪之前的讨论基本都限于社会契约论的理论,而现代社会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则有更多样的视角和更复杂的讨论,以下只能就我非常有限的所知做一些说明。地铁上答题,写到哪里是哪里。

    1. 服从一条法条还是服从一整个法律体系。

    在回答问题前,首先要澄清的一点是,遵守一条法条和遵守一整个法律体系背后的依据是完全不同的。当我们讨论为什么要遵守一条法条时,我们讨论的是一个法律体系内部的问题,所以我们关心的是这条法条的内容是否与其所在法律体系内的其他法条相抵触,这条法条的制定过程是否符合法律体系规定的立法程序。笼统的说,遵守一条法条的依据是遵守法条背后的整个法律体系。反过来,如果一条法律符合法律体系的内部规范(包括内容和形式),那么在几乎所有情况下,我们就不能既服从这个法律体系,又拒绝服从这条具体法律;而即使我们认为某一条具体的法律并不符合其所在法律体系的其他规范,我们也只能诉诸于这套法律体系提供的内部程序表达不满或者提出申诉。

    而服从一整个法律体系的依据就大为不同了。因为我们都会意识到,法律条文本身并不足以完成自我证明,或者说我们无法把这个问题单纯的理解为一国宪法与法律制度的内部问题。我们也是在此基础上进行下一步的讨论。

    2. 遵守法律是不是一项道德义务。

    另一个非常值得澄清,但可以过于专业化的问题是,遵守法律本身是否是一项道德义务。如果不认为遵守法律是一项道德义务,那通常等同于认为遵守法律的依据是个体喜欢法律带来的利益、害怕法律施加的惩罚,即法律纯粹依靠“萝卜加大棒”约束个人。由此产生一个经典的问题:如果法律和个人的关系完全依赖利益和暴力来维系,而不存在任何道德或者其他抽象层面的要素,那么国家的秩序和土匪团伙或者黑社会利用利益和暴力建立的秩序有什么差别呢?如果认为国家和土匪团伙终究存在着一些差别,个人遵守国家的法律并不单纯是受利益和暴力的驱使,那么个人和国家的法律之间还存在着什么额外的东西则是一个非常复杂和难以回答的问题(比如国家是否有义务承诺只从事“正义的事业”?)。当然了,也有些人认为国家和土匪团伙并没差别。

    话说回来,如果我们不考虑背后这些复杂的理论问题,单纯看法律条文本身的规定。那么现代法律字面上确实只规定了“萝卜和大棒”,并没有将服从法律与自然规律、宗教教义、道德规范、理性命令、个人效忠等其他东西联系在一起。

    3. 主权与人民主权

    回到问题本身,对于“为什么应该遵守法律”最简单的回答基于“人民主权”理论。极度简化和粗略的说,这个论证大致上包含两部分:1. 每一个国家都拥有主权,而拥有主权等同于要求这个国家国民的无条件服从;2. 现代国家的主权者不是国王、贵族或者少数人,而是整个国家的全体国民。这两部分拼在一起,就成了一个国家的国民自己统治自己。落实到具体法律上,一个国家的宪法是由全体国民通过其代表制定和批准的,或者直接由全民公投批准的,而其他法律也是在宪法框架下制定的。从正面角度,法律如何体现人民的意志,@王瑞恩 已经举了很好的例子,就不赘述了。至于从反面角度看,如果法律并不能体现人民的意志,是否还应当被遵守呢?关于这个话题,围绕“如何理解恶法非法”的答案已经够多了,我就不赘述了。

    4. 个人选择、投胎与迁徙

    题主在问题说明里提出了一种主张:“遵守法律的基础是本人的承认”。这种主张是清晰明了的,而且相当符合我们的直觉。确实有许多人在“承认”这一基础上建立复杂深奥的政治哲学和法理学的理论(插一句,以“承认”为基础不必然得出社会契约论,也可能推演出其他理论框架)。但这一基础是极其理想化的,而且并不那么符合客观的事实。

    最显然的例子是,一个人出生在哪一个国家本身却不是这个人主动承认或者选择的结果。投胎到英国适用英国法,投胎到德国适用德国法,投胎到黑非洲,有没有政府和法律都还是个问题。这其中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有些人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差异,并且心安理得的认为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天经地义的;还有些人直觉上认为这种差异是不公正的,但承认并没有根本性的解决方法。但在这个意义上,一个人为什么应当遵守某一特定的法律体系,可能仅仅取决于投胎时候的运气而已。

    这个问题可以多引申出一个话题,一个国家是否有权完全关闭自己的边境并且拒绝外国人迁徙或者定居,或者另一种问法是,一个个人是否有权利通过迁徙外国和定居主动选择遵守另一个国家的法律。有些观点认为之前提到不公正的随机投胎为个人的迁徙自由提供了依据,另一些观点则对此持否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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