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糊涂,教过语数英~指导过保研/博 阅读原文 评论区有人一直在强调“的地得”是现代白话文运动引入西方的产物,中国古代没有“的地得”,更没有三者的区分,别谈什么文化底蕴。 可以说,诸如此类没有读过语言和文字学相关著作而“章口就莱”的言论甚嚣尘上,故特贴出我和知友 @林不知道 对某评论者的回应,以正视听。 当然有必要! 我教中学语文。 在教学的时候,我有一个硬性要求:凡是考试中主观题和作文题中混淆“的”“地”“得”的,一字扣一分。 我这么规定的直接原因是语文高考中如果混淆,要倒扣分;更根本的原因在于混淆它们会导致交流混乱。 我在知乎、微博等平台上,发现很多人分不清,甚至某些著名品牌也因此闹笑话: 这里面有历史原因,因为 1984 年出版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提出不再区分“的”“地”(只是建议,而非强制);也有现实原因,电脑打字出于方便,打得快就会很自然使用最常用的字: 有一次课间,学生非常困惑地问我:“老师,您一定要我们区分"的地得",还因为这个我的试卷被扣了很多分。我觉得可以不用区分啊,因为别人知道我在表达什么。” 我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把他招到身边,然后写了三个词组给他,让他好好体会: 1.惊恐的呼喊 2.惊恐地呼喊 3.惊恐得呼喊 然后我问:“你觉得上面三个词组表达的意思一样么?” 他没有立刻回答,一直在默读。过了好一会儿,他突然抬头,眼睛闪烁着光芒,说:“老师,我懂了!” 我们可以再比较一下: 1.他喜欢激烈的运动。 2.他喜欢激烈地运动。 这两个句子意思一样么? 又如: 1.你说得对。 2.你说的对。 这两个句子意思一样么? 评论区中有一位知友评论道: 这回答帅得帅帅的帅帅帅帅地点了一个帅帅的赞 这句话没有问题,我们完全可以理解。 如果不分“的地得”,比如如某些人说的统一为“的”: 这回答帅的帅帅的帅帅帅帅的点了一个帅帅的赞 请问,你知道他在说什么吗? 当年湖南语文高考题,“诗意地生活”很多人审题写成了“诗意的生活”而被判为走题作文,这个教训是极为惨痛的: 另,附上以前看过的一张图(侵删): 诚然,在口语中,由于发音相近,我们很难区分“的地得”,但由于口语交流还有语气、语调和交流双方的姿态、神态,因此我们可以判断他用的是哪个“de”。然而,在书面语中,由于我们口语交流中的语气、语调、神态等消失,此时区分“的地得”十分必要。 我们不能说口语中无法区分,因此文字就不必区分。否则,汉语中那么多同音词,我们单说无法区分,如“麻将”和“麻酱”,“定金”和“订金”,“保健”和“宝剑”等,那它们也要合并了? 实际上,这三个虚词的区分还有非常重要的表现神态、心理、态度等作用。一旦混淆甚至合并,我们表达时所蕴含的“摹态”就会消失,那么汉语表达会变得“呆板”。 的确,语言学家要尊重普遍的社会用语习惯。语法为语言表达服务,而非相反,但语言有相对稳定性,不是我们想变就可以变。词典是语言交流的总结,会根据社会发展承认某些此前不被认可的用法,如“空穴来风”“压轴”“七月流火”“说(shuo)客”等。然而“的地得”直到现在,各版本均严格区分,这表明整个社会对于区分三者总体持支持态度。此外,保持语言在一定时期的稳定性从而更好地方便社会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看到评论区大量评论,我想说,作为教师,只教国家认可的语言文字规范。至于不想分的,不愿意分的,分不清的,我管不着,也不想管,我能做的是教好自己的学生。所以,不必来跟我吵,我没这闲工夫,大家开心就好。 至于这三个结构助词的用法,我贴一下最新修订版《现代汉语词典》。 注:《现代汉语词典》受国务院和国家语委委托,由中国社科院资深语言和文字学专家编撰而成,是经过国家审定通过的词典,代表着国家态度,也是教学领域最权威的字典之一。 当然,关于“的”“地”的用法,存在一些不明朗的地方,详见: 是「非常的大」还是「非常地大」?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