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ite,想接地气地讲点哲学 阅读原文 这是一个很好的问题,因为题主意识到了财富和知识之间具有一定的可类比性。我想这个问题背后的真正困惑是这样的: 我们可以做如下推理: (1)不劳而获是错误的(不道德的、可耻的、应受谴责的……) (2)请教是一种不劳而获。 所以, (3)请教是错误的。 而这个结论是非常反常识的。 因为上述推理过程是有效的,所以如果我们不想接受这个结论,就必须反驳它的前提。而前提(1)看起来是合理的,所以题主自然会质疑前提(2)。但是前提(2)又似乎不是完全荒谬的,于是题主提了这个问题:“请教”是一种不劳而获吗? 那就让我们看看前提(2)吧。 说请教是一种“不劳而获”,显然是比较少见的用法,因为“不劳而获”这个词最典型的使用语境是生产性劳动的语境。在这个语境中,“劳”就是指生产性劳动,而“获”则是指劳动者获得的报酬。题主认为,知识的获取可以与劳动进行类比,此时“劳”指的是获取知识的行为(如查阅资料、实地调查、进行实验等等),而“获”则是指知识。 这个类比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两者的确有相似的地方。然而,两者也有不同的地方,而这可能就是解决题主困惑的关键。所以,让我们思考一下不劳而获在劳动的语境下为什么是错的,然后再看看这些理由是否能够被拓展到知识的语境下。 在我看来,不劳而获至少在两个方面是错误的。 首先,不劳而获对报酬的提供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报酬的提供者与劳动者往往或隐或显地处于一种契约关系之中:我给你出钱,你给我出力。结果,你 tm 拿钱不干事?这违背了契约精神。 其次,不劳而获对其他劳动者来说是不公平的。——同样的工作岗位,我累死累活拿这些钱,你喝茶看报也拿这些钱,天理何在呢? 这就是认为不劳而获有错的两个理由。那么,这两个理由能否应用到请教上呢?我认为不能。 首先,对于被请教者来说,没有什么不公平的。请教可以视为建立一种契约的邀请:你给我讲一下这个,我听着(或者我请你喝杯咖啡之类的)。被请教者是自愿接受这个契约的,而且事实上双方也是按照契约执行的,所以这对被请教者来说没有什么不公平的。 其次,对其他(没有去请教别人的)求知者来说,一个人的请教也没有什么不公平的。“多劳多得”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但即使它是正确的,也至少应该加上个限定:有意义的劳动,才应该是多劳多得的。假设一个工人孜孜不倦地制造不能用的废品,那么虽然他可能非常辛苦,但是因为他的劳动没有创造价值,也不应获得报酬。 而在知识领域,如果我们不去了解别人的成果,而是选择闭门造车,大部分时候就是在做无意义的劳动。试想: 张三生产了一盒罐头,我也生产了一盒罐头,现在世界上就多出了两盒罐头。 爱因斯坦发明相对论,我也独立地发明了一模一样的相对论,现在世界上有几个相对论呢?还是一个。 这就是知识和(物质性的)产品的区别。 因此,因不请教他人而付出更多的劳动,并不应该获得更多的回报,因为它没有为社会创造多少价值。 此外,对其他劳动者来说,不劳而获还可能在一个意义上是不公平的:不劳而获意味着某种特权地位。——凭什么我只能通过劳动获取报酬,而你却有更多获取财富的途径,可以选择劳动,也可以选择不劳动?凭什么我就是打工人,你就是人上人呢? 这一点,也无法证明请教他人比独立摸索更可耻。和那些无人可问,只能自己摸索的人相比,有条件请教他人的人确实处在一种优势地位。但是处于优势地位一定是可耻的吗?不一定。假设我出生在金矿边,你出生在穷山村,我的确比你更容易获得财富,但……这是我的错么?同样,我身边有大佬可以请教,你只能独自探索,我的确比你更容易获得知识,但这也只是我运气好而已。总之,这种相对偶然的资源不均是无可厚非的。值得谴责的,是那些系统性的、有人为因素的资源不均。在经济领域,是财富分配体系不合理;在知识领域,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