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子但愿君,一只二次元三头身正在路过 阅读原文 简单的说,这是(审)美的日常化,或日常生活审美化必然会带来的问题。 但是在说审美日常化之前,我们还需要先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什么是审美,二是什么是自然美,三才会讨论到审美日常化问题。 (一)审美,并不只是认为某物是美的 作为一个硕士、博士都是学美学的研究者,每次回答有关美学的话题,都需要反复强调,审美不只是认为某物是美的。 美学这个词最早源自鲍姆加通,但其原文 Aesthetic,并没有美学的意思,正确的解释是感性学。是作为和理性学相对立的学科。 我们现在耳熟能详的“美学”这个词的中文叫法来自日本,是由日本学者中江兆民翻译法国美学家维隆的着作而得来的,在日语中,美学这个词的意思包含了所有情感的集合体这一意思。所以他们译为美学,不会出现太大的偏差。 但是在中文里,“美”这个概念早在儒家经典里就被确定为伦理学意义上的高级价值。最早出自《孟子·尽心下》: 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 孟子是信性善论的,既然要讨论善,那么就要给善的高下进行排序。 孟子说:被人喜欢,这就是善;喜欢之后有益处,这就是信(取信于人);用这份益处让自己有所成长,这就是美;不仅自己成长,还能指导别人成长,这就叫做大;指导别人成长不是具体的,而是抽象的,即有了更广泛的教化功能,这就是圣;教化的力量不可测量(意思是传承后代),这就是神。 这是对儒士个人的要求,当然还有一个更简单的版本,来自《大学》: 格物 - 致知 - 意成 - 心正 - 修身 - 齐家 - 治国 - 平天下。 那么如果不只是对于个人的要求呢? 费孝通后来说了十六个字: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这里的美,全部都可以解释为善、好。意思是,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对于中国人而言,没有系统学过美学的情况下,看到美学这两个词,或者自己使用,下意识就会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将其和“善、好”相联系。 那么什么是审美呢?在这个语境下,就是什么东西看起来是善的,是好的,是能让人心情平静的。 于是这个概念就被狭义到只会讨论“好”这一层,很少会有人在对不那么好看,或怪异一点的东西单独用审美这个词。 要不就改成审丑,要不就加上前缀,比如“黑色美学、暴力美学、讽刺美学”之类。 丑和恶的对象,就被排挤出日常生活的审美语境。 我举个例子,冬泳怪鸽大叔,喜欢在冬天游泳健身,搞怪然后高喊奥利给。 一般的文章肯定会说这是审丑,但其实按照美学学科内的说法,这依然是一种审美。 因为这个行为引起了某种情感的共鸣。美学其实就是感性学,讨论某个行为 / 对象 / 事件 A,引起了怎样的情感反馈 B 的学科。当然具体来说,会问很多问题,比如诸多个事件都能引发相同的情感反馈,为什么?诸多个事件,在不同的人(审美主体)上引发了相同的情感反馈,为什么?同一个事件,在不同的人上引发了不同的情感反馈,为什么?如何引发?相同的人,在面对同一个事件时,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情感反馈,等等。(这里就是题主问的问题) 还有很多其他的方面。比如,我(艺术品、小说、漫画、电影、动画创作者)能不能创作出这样的事件,以便能让不同的人引发相同的情感反馈;或我能不能创作出这样的事件,该事件可以叠加不同的、更为复杂的情感反馈。 行为 / 事件 / 对象 A未必一定要规整、守序,也可以失序、夸张、变形;引发的情感 B也未必一定要恬静、崇高、敬畏,也可以兴奋、愤怒、嫌厌、激动、悲伤。 题主问的问题描述的前半句,就是一个典型的审美过程。 我(审美主体)看到落日余晖昼夜交际(审美客体),感觉到被震撼(审美体验)。 自然风景变化本身不存在审美创作者,在这个流程里自然也就不谈。 (二)面对自然生发的审美 但是,题主的问题描述里几乎都是在讲看到自然景物之后产生的非常狭义的美感。 一般而言,能从落日余晖昼夜交替中得到被震撼的体验感,是因为天空大面积的颜色变化带给了你无害的压迫感,在美学范畴里,可以简单称之为“崇高”。 上述解释非常简单,简单到根本不考虑审美主体(即你)当时当地的感受变化。如果我们完全忽视审美主体的个人体验,那么就不可能出现题主说的“已经很少会因为某一个傍晚而深刻地感知到大自然的美”这种情况。 所以这个解释是片面的。 毕竟不是所有的自然物,都会带给人崇高感。也不是普遍意义上能带给人崇高感的自然物,对你个人来说就一定带来崇高感。 有人肯定就要问了呀,难道你看到落日余晖昼夜交替,就不会产生被震撼感了吗? 还真有可能。 在日本美学里,将落日余晖昼夜交替称之为逢魔时刻,新海诚的《你的名字。》里就有一个小科普。 所以日本人看到落日余晖昼夜交替,大多可能会产生的是流逝感,进而生发出物哀感。 而中国古代诗人谈到落日,也是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情感,那就是羁旅与离别。 典型的如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 回到你讲的这个“被震撼”的问题。 因为自然物和作品还不一样,自然物是没有创造者,所以你感觉到被震撼,一定不是因为创作者的主观感情在创作过程中准确地传递给你这一原因。 但是你依然感觉到被震撼,这是因为你在对自然物审美的过程中,将其进行了人格化。 你先将自然物看做是某个能传递某种情感的人格神,然后从中感知到了这种情感。你再看这个自然物,就会有对应的情感共鸣,也就完成了审美的过程。 人的审美活动是一种社会的、历史的文化活动。一个自然物能不能成为审美对象,成为什么样的审美对象,是受到社会的、历史的底蕴所影响的。 能获得“被震撼”的感觉,最有可能的来源是两个,一是受到中国诗歌中谈到的“时空观”;二是自己在成长过程中发现个人的渺小与世界的辽阔反差。 中国诗歌里的时空观也是在谈个人之小与世界之大的关系。 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就说: 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 这也是个人和宇宙之间的关系。 这里先谈一个可能,或许落日余晖昼夜交替不会再让你震撼,但这未必会推出“这是因为美的寻常化”的结论。如我上文所说,你还有可能产生诸如物哀、羁旅等其他情感共鸣。这就需要你有更多的生活体验、知识阅读,让你能够对这些自然物产生新的人格化。 其实面对落日余晖昼夜交替,还有可能产生更多其他的审美体验。 比如泰纳在《比利牛斯山游记》里就说,17 世纪的人,看到这些山就烦,因为他们刚经历了内战和半野蛮状态,只要一看见这种风景,就想起挨饿,想起雨中或雪地里骑着马长途跋涉,想起在满是寄生虫的肮脏的店里吃黑面包。他们想要的是,尽可能的不看到自然物,更多看到现代化城市,这样才有安全感。 (三)眩惑 美的反面不是丑(美学意义上),审美的反面不是审丑。 审美意味着调动起感性共鸣或感性反馈。 注意,哪怕像杜尚的《喷泉》也可以调动感性共鸣,一开始是困惑,然后是反思,再之后是升华。 困惑也是一种感性反馈,所以审美的反面也不是理性思辨。 李斯托威尔说,审美的反面是“冷淡,是太单调、太平常、太陈腐或太令人厌恶的东西”。 王国维说,审美的对立面是眩惑。什么是眩惑,就是陷入实用利害关系的欲念之中。 我们把这两个人的观点结合起来,就形成了叶朗的观点:审美的反面,是眩惑、是冷漠、是将审美对象重新打回成为客体本身。 对一个客体的看法,就是平凡、庸常、无所谓、没意思,或变成纯功利计算。 那么题主说,因为看每天的傍晚看得多了,是否会形成眩惑呢? 是,也不是。 说是,其实是因为你把它日常化了,变成了一个生活中常见的东西。 比如说你手边的书,我正在敲字的键盘,眼前盯着的显示屏,如果我不专门去欣赏它,那么它就是一个工具。 既然是工具,就从审美对象回到了客体,也就变得功利,比如“这台电脑卡不卡”,“敲字速度快不快”。 但这个例子举的不够恰当。 仔细思考一下,杯子并不是先是审美对象,然后因为审美疲劳,变成日常物的。 杯子本身就是日常物,需要我发现可被审美的点,才会变成审美对象。 而傍晚的夜空显然是前者。 你在题目里说,你热衷于看傍晚的夜空。也就是说你其实有一段时间并不觉得夜空是常见的、看厌烦了的美景,你在热衷于的这段时间里,能发现各种被震撼感。 之后你又说,你很久没有“因为某一个傍晚而深刻地感知”了,于是我觉得有另一种可能: 你的心境变了。 你的心境不是说能读到更多的审美体验了,甚至连以前的震撼感也消失了。 你的理由是:美在日常中变得常见了。 这个理由当然在另一个角度能说得通,但是在整个描述里,其实是不太正确的归因。 因为落日余晖昼夜交替,每天都是不同的。只从审美对象上看,人看自然物不是看艺术品(漫画、小说、影视等),永远也“无法踏进同一条河流”——除非你只看落日余晖昼夜交替,这八个字,完全不去想象是怎样的画面。 更不要说人自己还是审美主体,审美主体的心境还会情随事迁呢。 蒋捷的《虞美人·听雨》里就说: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少年听雨、壮年听雨、现在听雨,每次听雨都会有不同的感喟。 这里的审美主体虽然也是同一个人,但是有了不同的经历,而雨也不再是同一场雨,而是不同的雨,形成了一个连绵贯通的审美感受谱系。 但是蒋捷这首词,还是预设了一个判断:任何时候听雨,都能听出美感。 而你题目里说的,其实就是看不出傍晚的美感了,那就是心境变了,变得眩惑了。 另外,还存在一种可能。 审美不一定发生在当时当刻 我在上文所有解释里,其实默认了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审美发生在当时当刻。 我看到《蒙娜丽莎》的画,身心被人类文明的艺术品震颤到,这是发生在当时当刻的。但是当这种体验进入记忆之后,审美有可能发生在回忆中。 即我没有看到《蒙娜丽莎》,但只要我一想起这幅作品,还是会进入某种情感共鸣。 但是,回忆出现的审美,不是线性的,而是整体的。 比如说看一本小说,要把其中的每一个故事都看完,才有酣畅淋漓感——从而从细节到整体。但当你已经看完了之后,你再回忆起它时,首先是将其当做一个对象,并感受出来,然后再回忆细节。 看夕阳余晖昼夜交替也是如此。 第一次看,或者前面几次看,你会对每个细节都看得很仔细。 经常会看到一些小孩子写的散文,描述云朵的,说一会儿变成马,一会儿变成鸟,就是如此。 但是之后再看,虽然你还是会继续看——审美——但同时你也在回忆过去的完整的对夕阳的感觉。 即便只看人的心境,那也分成两种:一种关乎你当下的心情,另一种则反映了覆盖你生活和周遭环境的更为全面的感觉。 一个典型的感觉,就是:孩童时总觉得时间过得比老年时要慢得多。因为孩童的心境更多是前者,而不是后者,而当下的心情只要随时被自我关注到,那么审美体验就会被不断拉长。 这当然也不是美的寻常化,其实就是: 你长大了。一个人只要长大,就一定会获得越来越多的整体感。 (四)日常生活审美化 本来这个话题写到上面那个点就结束了,但是你既然谈到美的寻常化,就少不得再补一段。 首先,美在生活中本来就是无法变得常见。 这点我相信已经很清楚了,生活也好、作品也罢,你没有感性共鸣,就不可能觉得美。 但是,日常生活就不能成为审美领域吗? 那可未必,往远了说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画的就是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我们看到依然觉得很有意象情趣。 往近了说,你看一个人在那里吃薯片也能看得津津有味,你看 Vtuber 直播,像个憨憨一样,也能笑出声来。 更何况,自然物本来就在那里,是不是日常生活姑且不论,但自然物是先于人的日常生活而存在的。 其实美学学科说的日常生活审美化,重点在审美体验上。 经济学家派恩二世与吉尔摩写了一本书,叫做《体验经济》。 书里说,人类的经济发展历程表现为三个经济形态阶段。第一个是农业经济形态,第二个是工业经济形态,第三个就是大审美经济形态。 熟悉鲍德里亚和居伊德波的朋友们应该知道,他们先后提出了消费社会和景观社会等一系列社会学 - 美学的词。 其实就是主要用来解释大审美经济形态下对人的整体体验的改变。 而审美体验的要求越来越广泛地渗透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这种幸福感和满足感是感官的感受,同时又包含着精神的、文化的内涵,也是生理快感、美感以及某种精神快感的复合体。 全文完。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