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风险投资公司,Andreessen Horowitz(a16z)正试图了结加密版权领域的混乱状况。上周,该公司宣布了所谓的“不作恶”(Can't Be Evil)许可证。其旨在通过一系列协议,允许创作者向非同质化代币(NFT)的持有人,授予部分、或接近完整的权利。 (来自:GitHub) a16z 的“不作恶”许可证,与当今常见的“创作共用”(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版权框架之间,还是存在着诸多的不同点。 此前许多专家在争论一件事,即 NFT 是否让持有者“拥有”了被削弱的权利?而 a16z 的这一许可证,则规定了 NFT 买家与原始创作者之间的关系。 截图(来自:a16z博客) a16z 在官方博客中解释称,“不作恶”许可证是一个相对简单但合法的框架。其用于设置 NFT 持有者的权利,并对单个项目开放了修改。 相比之下,这是包括无聊猿游艇俱乐部(BAYC)之类的大牌 NFT,都未能始终如一做到的事情。 截图(来自:NFT License 官网) 即便此前也有人尝试制定标准化的 NFT 许可证,但到目前为止,我们尚未看到它们像非加密领域的 CC 创作共用协议那样取得广泛的成功。 庆幸的是,在加密生态系统投入巨资的 a16z,能够从既得利益层面出发,提出一套更实在的解决方案。 其中覆盖面最广的,是直接照搬 CC0 协议的许可证副本,其允许任何人重新混合或分发一件艺术品,此外 a16z 还有另外五种许可证供 NFT 社区采纳。 比如“独家商业权利”可赋予买家他们认为合适的独家权利,而“非专有商业权利”为创作者本人保留了使用特定 NFT 艺术品的权利。 a16z 提出的六种 NFT 许可证 不过为了正本清源,a16z 也有考虑权利可被撤销的情境 —— 比如诽谤、骚扰、欺诈、仇恨言论,以及粗俗、残忍、非法、淫秽等不当用途。 另外两项“个人使用”许可证将允许人们复制和展示艺术品、但不能作为商业用途,且其中一项涵盖了不可涉及仇恨言论的撤回条款。 最后,NFT 许可证还涉及“再许可”方面的问题。比如在 NFT 持有人授权他人在 T 恤或电视节目上展示相关艺术品后又转售了该NFT,之前的合同又该如何对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