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王煮酒,做一个言简意赅、有理有据的讲史人 不能不提的苍天乃死砖 仓天乃死砖,1976 年安徽省亳县(今亳州市)元宝坑村曹操宗族墓地出土,长 37.5 厘米,厚 7 厘米,上宽 19.2 厘米,下宽 15 厘米,砖上有作壁匠人刻划出的 26 个汉字。 1972 年至 1989 年,考古人员在亳州城南、城西南及涡河以北抢救发掘了近二十座东汉墓葬,其中属于曹氏墓葬的有元宝坑一号墓、董园村一号墓、二号墓、菜市村一号墓、张园村一号墓、马园村汉墓群、袁牌坊村一号墓、二号墓、三号墓等。这些曹氏墓葬中,出土文字砖的有元宝坑一号墓和董园村一号墓。 元宝坑一号墓三十二号文字砖就是“仓天乃死”砖(编号“元:32”),这块砖上的文字不是汉砖常见的吉祥语,而是造砖人在砖坯未干之前刻划的愤怒的呐喊: 王复,汝使我,作此大壁, 径冤我,人不知也, 但抟汝属。 仓天乃死,当搏 这段文字大意是“我”被一个叫王复的人冤枉,受罚做苦役,被逼着要砌一堵很大的砖室墓墙壁, “我”含冤莫白,无处控诉,唯有徒劳地揉捏着这些泥砖,若是哪一日变天了, “我”就要拼死一搏。 如果最后两字解读为“车若”,意思是“等我翻身做主人,就要车裂了你”。 这是一股来自东汉末年民间的冲天怨气,即便是千余年后,在博物馆中读到文物上的这些字,仍能感受到作壁人的冤屈、不甘和极大的咒怨。 “仓天乃死”,和历史上黄巾起义的口号“苍天已死”非常接近,从“乃”到“已”,一字之差,反映了民怨从暗涌到沸腾,最终老百姓揭竿而起的发展路径,其时间差也就 14 年。元宝坑一号墓其中一块砖上标记年月为“建宁三年四月四日”(元:9),即此墓修建时间在 170 年,而黄巾起义发生在东汉灵帝光和七年(184 年) 苍天乃死砖的出现可以说是从实物上证明了东汉末年的生活残酷和民怨滔天的末日背景。从实物上进一步肯定了黄巾起义的必然和老百姓的无奈。